5千国家干部煤矿撤资逾7亿元
本报讯(记者周奇)2005年底以来,在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中,全国共申报登记5357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023人,国有企业负责人1334人),申报登记投资入股金额7.55亿元,撤资退股金额7.09亿元,占应撤资退股金额的93.9%。
昨天上午,中央纪委、监察部等六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深入开展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情况。
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说,各地对申报登记人员情况的核实处理工作已基本结束,除少数申报登记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问题被调查尚未结案、所投资入股煤矿的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审理尚未终结等原因暂时不能撤资退股,或因所投资入股煤矿倒闭、被关闭等原因无法撤资退股外,其余人员已全部从煤矿撤资退股。“对于登记入股的官员,处理办法并非一撤了之。”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陈昌智表示,清理纠正工作对申报登记的人的处理不是“一刀切”,要分三种情况作不同的处理。他说,在规定的日期内,主动申报登记,并按照规定主动撤资退股的,经过调查,其资金来源没有问题,没有充当煤矿保护伞,也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就免于处理;另一种情形是,虽然主动撤资,但其资金来源不合法,那也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分;而申报登记后,拒绝撤资的人,要对其资金来源等情况进行调查。“后两种情形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涉及到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陈昌智说,目前,各级清理纠正工作机构共受理举报1022件,已核查完毕92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8人,给予组织处理122人,移送司法机关45人。
本报讯(记者周奇)国家安监总局纪检组组长赵岸青昨天表示,切断官商勾结的链条,要从源头上治理,采取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方针。
赵岸青说,今年以来,发生3起死亡30人以上的安全事故,有2起事故有官员投资入股、官煤勾结的情况。在2005年死亡30人以上的安全事故11起,官商勾结,钱权交易的有5起。要继续开展在煤矿矿山等领域清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企负责人入股办矿的问题,还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配合清理纠正部门加大查处力度。
曝光的6起典型案例
1、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国君未按规定申报登记投资入股煤矿案。
2、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检察院渎侦局局长欧阳亚平未按规定申报登记投资入股煤矿案。
3、重庆市开县伍代强等人未按规定如实申报登记投资入股煤矿案。
4、湖北省大冶市冶金行业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李志刚虚假撤资退股案。
5、山西省宁武县农业局副局长兼经济林开发公司经理郭勇虚假撤资退股案。
6、四川省大竹县县长助理王绍奎顶风违纪投资入股煤矿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