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22日讯(记者肖玮)中央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今天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深入开展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情况。
据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介绍,去年底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清理纠正工作不断深入,取得了新的进展。各地对申报登记人员情况的核实处理工作已基本结束,全国共申报登记5357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023人,国有企业负责人1334人。申报登记投资入股金额7.55亿元。除少数申报登记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问题被调查尚未结案、所投资入股煤矿的债权债务纠纷诉讼尚未终结等原因暂时不能撤资退股,或因所投资入股煤矿倒闭、被关闭等原因无法撤资退股外,其余人员已全部从煤矿撤资退股,撤资退股金额7.09亿元,占应撤资退股金额的93.9%。
各级清理纠正工作机构共受理举报1022件,已核查完毕92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8人,给予组织处理122人,移送司法机关45人。
陈昌智还通报了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国君未按规定申报登记投资入股煤矿案等6起典型案例。他强调,下一步清理纠正工作要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采取多种形式,整合办案力量,深挖细查案件线索,对违法违纪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同时要建立和完善预防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长效机制,使清理纠正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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