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办交强险罚款两千一
据新华社北京9月22日专电 (记者
毛晓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原定3个月的“过渡期”还剩一周时间就要结束了。从“十一”黄金周开始,车主如果还没办理交强险,公安交管部门将有权先扣车、责令补办保险,并处以应缴纳保费的两倍罚款。 以普通家庭用车为例,罚款额度将达2100元。
需要提醒的是,已经办理了交强险的车主,应及时将保险标志粘贴于车身(摩托车车主应随身携带),以备查验,否则交警也将扣车,直至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还可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此外,今年7月1日前已投保了机动车商业三者险的车主,应随车携带老保单,遇到交警查验时应立即出示。
那么,在临近10月1日的这几天,交强险会不会出现一个集中投保“高峰”?保险公司的承保理赔服务能不能跟得上呢?
22日,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举办的车险公益宣传活动上,该公司副总裁贾海茂告诉记者,对于预期中的几个投保高峰,公司提前做了应急预案,包括增加营业网点的电脑设备和人员等。“但我们分析了7月1日交强险正式实施以来的投保情况,估计‘十一’也不会出现爆炸式增长。”
对于交强险什么时候实行浮动费率制度,使每个人的保费与其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次数挂钩,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告诉记者,目前保险行业与公安交管部门的信息联网平台正在搭建当中,希望能赶在今年年底前推出。 (责任编辑:宛振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