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沈阳9月23日电220余万元巨款被抢走的沈阳“1·18”爆炸抢劫银行案主谋张显光逃亡三年多后,8月8日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落网。
9月22日,沈阳警方对张显光一案侦查终结,将此案正式移交到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依据司法程序,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会在一个月内对张显光一案提起公诉(即案件移交到法院)。
今年41岁的张显光具有小学文化,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2003年1月18日,沈阳市商业银行辽沈支行第一储蓄所发生爆炸抢劫银行恶性案件。同年2月8日,沈阳市公安局侦破此案,先后将犯罪嫌疑人张显明、张显辉、李彦波、李彦彬抓获归案(上述4人均已被法院判处死刑并执行)。该团伙主谋张显光负案在逃,被公安部列为A级逃犯。
今年8月8日,张显光在齐齐哈尔市一处出租房内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8月12日,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将其押解回沈。8月23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批准对张显光实施逮捕。
公安机关认为张显光的行为涉嫌抢劫罪、爆炸罪、故意杀人罪,于是,在侦查终结后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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