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给这位原本就属于弱者的农民工开了天大的玩笑。
据冯光富反映,在初步被姜山中心卫生院诊断为与职业病有关后,他到了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查,得到的回答是:没有单位证明,一律不接待。他便立即回到公司找到公司副总经理徐亦剑,向他反映了自己的病情,并要求公司出具相关证明以便到职业病鉴定机构去诊断和确认。 但这一要求遭到拒绝,徐亦剑没有同意出具证明,“你自己到大医院检查一下吧”。
于是,他又到当地一个比较有名的宁波113医院检查,由于国家对职业病的诊断管理有着专门的规定,113医院不具备职业病诊断的资格,医生便提示他还是要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冯光富再次去当地疾控中心,同样因为没有单位证明而遭拒绝。
无奈之下,冯光富又回到公司再次找到负责人要求出具证明,总经理徐建华这次说横溪医院已被有关部门指定为定点医院,第二天派人陪同他一起去检查。在横溪医院检查的几天后,公司负责人告诉他:“这与你的职业无关,属于你自己得的病。”未能亲眼看到检查结果的冯光富觉得其中有蹊跷。
几天后,冯光富再次感到身体不适,于是就自行到当地比较有名的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即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检查。2005年10月19日,李惠利医院得出的结论是“双侧弥漫性粟粒状小结节,右中叶见一小结节影”,在初步诊断一栏留下了“1、尘肺?2、肺TB(记者注:即肺结核)待排?”从结论来看,第一条在“尘肺”后打上疑问,说明最大程度与尘肺相似。当然,这样不确定的诊断结论尚不能作为索赔的有效依据。
2005年10月24日,李惠利医院再次对冯光富作出诊断:“二肺有细小结节灶(尘肺可能)”,“到市医学会会诊中心会诊一次”。
2005年10月28日,宁波市医学会医疗保健会诊中心出具“会诊意见书”,对冯光富的病做出了论断:“两肺弥漫性粟粒状小结节,粟粒性肺结核首先考虑。”治疗:“诊断性抗痨。定期复查”。
10月31日,李惠利医院采纳该中心的意见作出诊断:“10月28日市医学会会诊中心意见,粟粒性肺TB首先考虑。”“建议诊断性抗痨二月”。随后,医生开具了药方。
冯光富在宁波服用了两个月药后,去李惠利医院复查。2006年1月3日,CR结果:“两肺纹理增多,其间可见普遍小粟粒状密度增高影。对照2005年10月18日老片相仿。”“两肺弥漫性病变,对照10月18日老片相仿,请结合职业史。”2006年1月4日,CT结果:“双侧肺野内可见弥漫粟粒样密度增高影,右侧中叶外侧段见一小结节状高密影,左侧门处可见点状淋巴结钙化影”。“1、双肺弥漫粟粒性病灶,抗痨治疗后,与2005年10月18日CT片比较相似,须除外尘肺可能。2、右中叶小结节灶(对比前片无变化)。”2006年1月13日,宁波市医学会医疗保健会诊中心又给出了这样的论断:“粟粒型肺结核,吸收好转。治疗:继续抗痨”。
2006年1月17日,冯光富又来到李惠利医院。冯光富说,这次出现了更为戏剧的场面:其中一名叫夏育观的医生看到检验结果后说,吃了药以后病情已经有了好转;但另外一名医生却说,从检验的结果看,病还没有好转。当日,坚持自己观点的夏育观医生在病历上写下了如下内容:“1月13日会诊意见,二肺粟粒型TB吸收好转,继续抗痨。”又开具了药方。
2006年2月21日,冯光富又一次来到李惠利医院,CT诊断:“双侧肺野内可见弥漫分布极小粟粒样密度增高影,右侧中叶外侧段见一小结节状高密影,左肺门处可见点状淋巴结钙化影”。“1、双肺弥漫粟粒性病灶。2、右肺中叶小结节灶。对比前片无变化!”冯光富看不懂那些医学术语,但对“对比前片无变化”这句通俗的话的意思却是知道的。也就是说,经李惠利医院抗痨治疗两个月后,根据拍片检查并与治疗以前的片子对比发现,“病情”并无减退的变化。这表明两个月的抗痨治疗根本没有任何效果。
2006年3月17日,宁波市医学会医疗保健会诊中心又给出了论断:“Ⅱ型肺结核。治疗明显好转。处理意见:继续抗痨治疗,定期复查。”这一诊断,让冯光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更令冯光富疑惑不解的是,2005年10月28日、2006年1月13日、2006年3月17日这三份“会诊意见书”均没有医生签名,其中前两份从笔迹看显然是同一人所写。冯光富说,为什么没有签名?难道那些隐身的“呼吸组专家会诊组”的专家怕承担责任?
怀疑尘肺→专家会诊排除尘肺、诊断肺结核→抗痨治疗→复查:“对比前片无变化”→专家诊断“治疗明显好转,继续抗痨治疗”→复查:“对比前片无变化”。对这些“打架”的结果,冯光富感到无所适从:到底是相信铁面无私的现代科学医疗仪器还是迷信那些隐身的“专家”?
历尽艰辛 千里跋涉查明病情
被检验程序和结果弄蒙了的冯光富,当然也希望自己所患的病是一般性的肺结核而不是致命的职业病。在公司负责人的安排和建议下,怀着侥幸和高兴心情的冯光富,回到四川老家进行休整,并按照肺结核进行治疗。
一直未中断服用治疗肺结核药品的冯光富,在回老家继续服用了3个多月的药物后,仍然感到病症不见减轻和好转,胸闷、胸痛、气短、咳嗽、全身无力的感觉仍时时伴随着他,他开始怀疑起专家组的鉴定是否可靠了。心里不踏实的他再次回到公司,要求公司出具相关证明以便他能到职业病鉴定机构去诊断。这次,公司负责人要冯光富自己拿出患职业病的证据后再去找他。
走投无路的冯光富,在好心人的提醒下,于2006年4月27日飞赴成都,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进行检查。这次,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的检测结果毫不含糊:尘肺!医生告诉他:对照过去数次X光片、CT片比较分析,不是所谓的肺结核,好转一说更是无稽之谈,病部显示无任何变化。这样的结论尽管很残酷,尽管是他不愿意看到的,但与那种不确定、含糊的检验结论相比,他宁愿看到一个准确的检测结果。
冯光富希望能出个诊断证明,在医院专家的建议下,他到有30年职业病治疗经验、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机构——四川大学华西职业病医院去检查。冯光富带上所有的X光片、CT片和诊断资料,前往华西职业病医院去诊断。但由于没有所在打工企业出具的证明,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冯光富又碰壁了。他辗转回到宁波找一同在该公司打工的工友出具证明并再次回到老家找相关政府部门签了意见后,华西职业病医院给予了正式受理,随后进行了全面检查。2006年6月30日,该院确诊冯光富患有职业病,出具了一份《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郑重做出了结论:电焊工尘肺I期。上面有三名医师的签名。
据了解,四川大学华西职业病医院是全国惟一直属卫生部的职业病专科教学医院,现以职业中毒、尘肺、职业体检、工伤鉴定等医疗服务为特色。尘肺科是卫生部直属惟一从事临床职业病尘肺诊治的专业科室,拥有30年致力于诊断、鉴定、救治和研究各种职业性肺病、呼吸道疾患及疑难病的经验,拥有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专业人才,其中包括省级专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具有尘肺诊断权,其学术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经过冯光富不断四处奔波,掩盖了9个多月的真正病情终于查明,尘肺病终于得到确诊,但他为此付出了花去各种费用达2万多元的代价,这还不包括误服治疗肺结核药品的费用和误工损失等,这对本来经济十分困难的家庭再次给予了沉重的一击,更不用说精神上的折磨、心理上的压力了。
冯光富郁闷地说:“从怀疑尘肺到误诊肺结核再到确诊尘肺,我的病就这样在职业病与一般性的身体疾病之间变着戏法,并导致我误服药品,我因此把大笔冤枉钱花在了对治病毫无用处的药品上,我还担心没患肺结核病而长期服用治疗肺结核病的药物是否让身体受到了新的伤害。”
山重水复 索赔之路倍受挫折
尘肺!终身残疾!这样的结果对于冯光富及其家人来说,都是一个致命的打击,主要劳动力垮了,这个家庭何去何从?“当我的病情被确诊,我仍怀着对公司的感情找到公司老总徐建华,幻想着友好协商解决时,徐建华开始态度蛮横,后来表示只给2万元作了断。”这让冯光富哭笑不得:“这区区2万元钱,哪里能够保障我今后就医的费用,还有那各种各样的相关支出?如今,光为鉴定自己得的病是否是尘肺,我就花去了数万元钱。未来的日子该怎么办?”冯光富一脸茫然地对记者说。
厂家的漠视态度,让冯光富感到寒心。绝望之中,他想到了法律。他多方咨询被告知,按照卫生部、劳动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经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职业病并发给《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劳动行政部门应据此确认工伤,并通知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发给工伤保险待遇。
在多次找公司负责人交涉要求解决未果的情况下,冯光富已于今年7月下旬向公司所在地有关部门请求解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目前,冯光富正在等待工伤认定结果。“我想活得有尊严!”处在病痛折磨中、身心疲惫的冯光富告诉记者,尽管自己已经遭受了诊断难、鉴定难、索赔难等挫折,尽管前方的道路艰难,生活的现实必须让他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作为劳动者的健康权、生命权及其相关合法权益,既然是因为工作引起的“养身病”,他就一定要找宁波鄞州兴华合金铸造有限公司讨一个说法,要求使他遭受职业病危害的公司赔偿。
昨日,记者与宁波鄞州兴华合金铸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建华取得了联系,求证有关情况。徐建华说,冯光富是2000年9月进公司的,搞气割。至于冯光富的病被四川大学华西职业病医院确诊为尘肺,徐建华表示怀疑:搞气割怎么会得职业病?按规定,冯光富应该在鄞州或宁波乃至省里的职业病医院去检查诊断,他怎么跑到四川成都去检查?徐建华还认为,李惠利医院诊断认为冯光富是肺结核,李惠利医院虽然没有职业病诊断资格,但医疗设备是很好的。至于冯光富反映的要求公司出具相关证明以便他去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诊断遭到拒绝的说法,徐建华表示:没有这回事,冯光富曾经打过一张辞职报告,公司给了他5000元补助费。既然他离开公司了,公司怎么还出具证明呢?
冯光富则表示,那不是辞职报告,是离厂报告,是根据公司提供的内容而依样画葫芦抄写的,大意是因病需离开公司回家休养。
徐建华对冯光富向新闻媒体等单位反映表示反感:“他这样到处反映,真让人头痛,他完全可以来与我协商。”徐建华认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于尘肺一期,公司赔偿最多也不超过10万元。“冯光富说要公司赔他10多万元,我讨价还价说一两万元。”冯光富则表示,此前与徐建华协商过,但差距太大。(冯伟祥 淡然、泓冰)(来源:浙江工人报)(责任编辑: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