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9月24日讯
民警驾车撞人逃逸罚款2000元死者家属不服申诉
警车与面包车相撞,肇事民警见死不救,驾警车逃逸。昨日,记者获知大悟县公安局对此事的处理结果:司机李华被处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
事发时,李华是大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技术室副主任。事发次日上午,警方与死者家属达成调解:赔偿15万元,其中李华承担了4万余元。
大悟县交警大队的事故认定书在4月6日才出来:4月1日晚10:40,李华驾警车与22岁的甘文涛所驾微型面包车相撞,面包车侧翻,警车继续前行到达1公里外后折返现场时熄火,李华步行至现场发现对方司机死亡,承认是自己的车出了事故。
认定书称,李华在这场事故中担次要责任。但李华在事故后驾车驶离现场,是事故后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与事故的发生形成无因果关系,死者也不是因此未得到及时的救助。
处理该事故的熊真英警官昨日接受记者采访称,对事故的处理结果是严肃的。他说,按照法律,交通事故中死亡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肇事方,才涉嫌交通肇事罪。但李华是次责,因为他的逃逸没有造成证据灭失,交警依据现场的痕迹以及目击人的陈述,很快查清了事故真相,所以此案不必走刑事程序。
死者家属对记者称,该处理结果是以罚代刑,他们正在申诉。(来源:楚天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