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革和调整最难的是人往哪里去的问题。国家决定在吉林省进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为进一步实施振兴战略创造了条件。
我省有上百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资源枯竭矿山及关闭破产企业人员尚需安置,就业再就业压力非常大。 为此,我们坚持就业优先,积极推进就业再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到试点结束,全省并轨130万人,绝大部分并轨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在享受国家财政补助政策的96.6万并轨人员中,实现再就业94.6万人,再就业率为97.9%。
回顾试点进程,我们认为其中一大收获就是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促进就业的五大体系,初步建立起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实现了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一是促进就业的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和完善了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创造公益性岗位,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纳入目标责任体系。将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服务等工作细化,分解落实到政府各职能部门,并签订目标责任状。
二是促进就业的政策法规体系。在制定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积极就业再就业政策的配套文件时,重点做好统筹城乡就业、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注意增强促进就业政策的系统性、可操作性和长期性。
三是促进就业的岗位创造体系。坚持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协调推进。以“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为载体,鼓励和支持发展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大力拓展第三产业,特别是传统服务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空间,改善就业结构,扩大就业容量。进一步完善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措施办法。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劳务输出。
四是促进就业的资金保障体系。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增加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形成制度性的预算安排。将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免费的职业介绍经费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探索建立就业困难群体就业专项扶持资金,解决历史遗留再就业问题。
五是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努力构筑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规范高效、服务社会、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失业登记、就业登录、免费就业服务和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等制度,加快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探索发展各种专业性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就业服务社会化程度。
就业再就业工作模式和促进就业体系的逐步建立完善,使我省初步建立了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很大程度上确保了各级政府将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责,把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调整结构和扩大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