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国营”的林权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正在被打破。
被专家称为中国“第三次土改”的国有林权制度改革已经正式启动,黑龙江省伊春市成为目前唯一的试点林区。
伊春此次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模式被确定为“国有林地承包经营”,但与简单的承包方式不同的是,这次改革把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都交给了职工,50年不变,且允许承包林地和林木依法有偿流转。
目前,改革原则是“承包主体全部为林区普通职工,不接受社会资本,林场干部也不能‘与民争利’”,目的是让林场职工获得“林权改革第一桶金”。
伊春试点:国有林权改革第一案
——中国的第三次土改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宋雪莲 ★仉庆华/伊春报道
中国林权制度改革,正在黑龙江省伊春市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今年年初,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局批复了黑龙江省伊春市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这标志着社会普遍关注的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专家称,这次改革最大的突破就是触及了产权。把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都交给了职工,使职工利益和国有林区造林、营林的事业完全融为一体。
对此,中共中央党校教育长李兴山说,这是继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土地改革、改革开放之初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中国的“第三次土改”。
实际上,我国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经历了土地改革时期的分林到户阶段、人民公社时期的山林集体经营阶段和上世纪80年代初的林业“三定”阶段。然而,这几次改革只解决了山林管护权问题,并没有真正触及到产权。
那么,这次对于伊春的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什么?和以往林业改革有什么不同? 林业职工在这次改革中能获得什么样的实惠?
伊春敲响林改第一槌
今年34岁的黑龙江省伊春市乌马河林业局职工蒋永彬,无意间成了名人,甚至成了一个标志。
2006年4月29日,蒋永彬在一次性缴清62901元后,将9.3公顷国有森林正式划到了自己的名下。他的这次竞买行为,被伊春林管局称为“林改第一槌”。
而作为“第一槌”的主人,蒋永彬的名字将载入国有林权改革的史册。9月4日傍晚,一身迷彩装刚从自己林地回来的蒋永彬兴致勃勃地坐在记者面前,屋子外面,是正在装修的乌马河林业局乌马河经营所,在院子中央,一个据说象征着“林改第一槌”的雕塑不久将会伫立在这里。
“国有林地承包”50年不变
今年1月4日,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正式启动,在不改变林地国有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伊春市将对浅山区林农交错、相对分散、零星分布的易于分户承包经营的部分国有商品林,交由林业职工家庭承包经营,与简单的承包不同的是,这次改革把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都交给了职工,50年不变。
《中国经济周刊》获悉,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模式确定为“国有林地承包经营”,伊春林业管理局作为发包方,与林业职工签订书面承包经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承包收益分配及合同期满后尚未采伐的林木处置等事宜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国有林地承包经营由试点林业局分别采取拍卖、招标、协议等方式进行。
“这回有奔头了。”蒋永彬说,一直以来,每个月只有300元左右工资还时时被拖欠的他,只能靠打工、采蘑菇和摘松子等为生,“否则光靠工资怎么活到现在?”。
而现在的蒋永彬确信: “虽然我不会用什么公式算经济账,但是我知道,再过十年、二十年,几十万、上百万的效益是有的。”
从伊春林管局得到的信息显示,此番试点范围涉及伊春林区的双丰、铁力、桃山、翠峦、乌马河等5个具有代表性的林业局(每个林业局选定3个林场所),试点面积8万公顷,平均每户承包经营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公顷。
97%的职工看好承包
目前伊春林改惠及的8000名职工中有97%的人表示出了相当的积极性。截止到8月31日,全市5个试点林业局共与2312户职工签定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木流转合同,流转林地面积24987顷,总蓄积量150万立方米。
但是目前仍然有3%的人动员了10次、20次仍然表示白送也不要。
“这些人当中有的是老弱病残,没有经营能力;有的是认识模糊还在观望。”伊春市市长、林管局局长许兆君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政府为这部分职工每家都预留了10公顷林地,什么时候清醒什么时候卖给他。”
“改革,就是要尽力做到天衣无缝,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放在群众身上。”许兆君说。
“我国18亿亩耕地解决了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为什么43亿亩林地没有解决好现在的生态问题?”记者在采访中经常能听到业内人士这样的提问。
“事实证明,国有国营的管理体制,使森林资源这一林区最重要的资产长期闲置,甚至不断在贬值。” 许兆君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此次林改最大突破:
触及产权
“这次改革一个最大的突破,就是触及了产权。”许兆君说,之前,因产权不明,导致政府部门、森工企业、林业职工等自行其事,森林资源保护责任难以落实,森林资源不断遭到破坏,陷入了越穷越砍、越砍越穷的怪圈。
因为产权不明,导致投资主体单一,投资渠道狭窄,投资激励弱化,国有林业发展投入严重不足;因产权不明,导致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职工劳动积极性严重受挫,生产关系严重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因产权不明,导致林业职工创业动力不足,致富手段单一,与其他行业职工收入差距日益拉大……
许兆君认为,国有林区是计划经济的最后一个阵地,到目前为止,集体林权改革已经实现了突破,但是,国有林区还基本上保持着国有的产权及其所属的经营方式。
实际上,继2003年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后,2006年1月4日中央又做出重大决策,把黑龙江伊春市确定为全国唯一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一直被喻为“绿色银行”的青山终于向国有林业工人敞开了大门。
许兆君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过去国有林区职工名义上是国家森林的主人,实际上却是产权虚置。林业资源的好坏,林木资源培育的成功如何,大道理讲与林业职工有关,现实来看又与他们无关。经过这次林地经过有偿转让以后,变成林业职工的自有资产了,虽然林地是国有的,但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都在他们自身体现了。”
“这个突破相当难。”许兆君说,“国家林业局受国务院的委托管理林业资源,就是院子里动一棵树都要上报国家林业局。”但是名为管了起来,事实上却做不到。“就是上边来检查,也会遇到层层的应付。靠向林子伸手谋求生存成为有些人的生存法则,甚至出现了为采树上的松塔而将整片成年红松林拦腰砍倒的悲剧,私采盗伐屡禁不止……”
“你见过主人一直在偷自家的东西吗?这在世界上都无法说通,”许兆君向记者感叹说,“要解决这种非正常现象,就必须让林业职工不仅是理论上的主人,而是要成为真正的主人。”
林业管理体制已成为制约林业发展的“瓶颈性”桎梏,到了势在必改,非改不行的地步。
“把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都交给了职工,从而把职工的利益、职工的积极性和国有林区造林、营林的事业完全融为一体。所以说,这次改革把历次林业改革都没有触及、不敢触及的产权问题作为了突破口,通过生产关系的调整,以达到促进林区生产力解放的目的。”
“要改革不要改良,否则改来改去就会不了了之。”这是伊春林改提出以后许兆君一直坚持的原则。
在此次改革试点方案中,对人工商品林的采伐内容进行了调整,其中人工商品林中的速生丰产林和短周期的工业原料林,其采伐年龄可以由经营者自己确定。
林权改革第一桶金给职工
毫无疑问, 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方面的利益调整,政策性很强。在推进试点过程当中,能否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成为判断这次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
试点通过后,破解难题成为重中之重。
如何避免暴富
与贫穷两极分化
—试点第一年的承包原则:承包主体全部为普通林业职工,拒绝社会资金、各级领导干部不参与,不私留山林。
“美国西部曾经进行过大规模的林地私有化,结果,当地的许多人没有钱购买自己的林子,最后不得不背井离乡。”东北大学林业工程技术学院院长王立海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伊春林改如何保证困难职工有林子种,而不是暴富了少数人穷了更多人,应该是实践中最首要解决的问题。”
蒋永彬对《中国经济周刊》说,他们参加的拍卖会,科级以上干部、企业以及外来的投资者一概没有获准参加。随后的拍卖会据说也是如此。
实际上,伊春林业的历史欠账已经达到80亿元左右,还有近20亿是欠发的工资,不进行改革,何年何月能够还上?
“目前8万公顷试点林地,必须坚持做到承包主体全部为普通林业职工,外部投资者暂不进入,而且各级领导干部也不能参与,不能‘与民争利’,更不能私留山林。”许兆君对《中国经济周刊》说,“这个原则至少今年年底之前决不放开。”
如何保证职工“买得起林”
—提供 “企业内部无息贷款”
与以往干部带头参与改革不同的是,这次改革,原则上把干部暂时挡在了门外,这一下子竟然让普通职工的心里发了毛。
“干部不带头了,这政策还有准吗?职工们开始了观望。”乌马河林业局副局长王金龙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职工们的顾虑是,好处干部怎么能不靠前?”
其实,一年以前的伊春就已经流传着将要进行林改了。蒋永彬们甚至一年前就上山瞄准了各自想要的林子,随后,经过干部们大量的细致工作,职工们纷纷打消了顾虑,购买山林的愿望逐渐强烈起来。
不过,毕竟职工们穷了许多年,一下子拿出几万元购买林地,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而8万公顷试点林地,只是伊春国有林地的九牛一毛,“现在的情况不是无林可买,而是我们没钱去买。”一些被拖欠了多年工资毫无积蓄的职工无奈地说。
蒋永彬告诉记者,他已经把自己家的、父母家的、岳母家的积蓄全部拿了出来。
对此,许兆君说,“林业职工的现实承受能力必须充分考虑。”
双丰林业局在这次试点过程中为伊春林改摸索出了许多好的政策,其中,为了保证“贫困层”能够承包到林地,他们实行了“企业内部无息贷款”,即对试点场所贫困职工划分了2个档次—“贫困户”和“特困户”,由工会组织负责评定向社会张榜公示。贫困户先交30%的承包款,特困户先交10%的承包款,其余欠款到有收益时再补齐。
至于承包款的指定方式,许兆君告诉记者,承包价格的确定要做到既参考市场价格又确保职工能够接受,并且通过采取拖欠工资抵顶、抵押贷款、分期付款、林业局借款、股份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确保所有有意愿的职工都能买得起,让普通职工拿到“原始股”,让普通职工通过林权改革率先脱贫致富。
“第一桶金一定要给普通职工。”许兆君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如何让承包的林地、
林木变活变现
—建立活立木流转市场,使森林资源依法有偿流转。
有了自己的林子,职工们开始舍得投入了。
今春造林时,蒋永彬把自己的弟弟、妹夫、表哥等十几位亲属动员起来帮他植树,但人手不够,就又雇了12个壮劳力,十几天花了3000多元,栽了7000多棵落叶松。
双丰林业局的刘爱民告诉记者,他去年在这块疏林地里栽种了8万棵五味子苗,今年要好好管理,争取尽快见到效益。加上今年春季补种的3万株云杉,以及他要陆续考察的红松嫁接等各种项目,他需要大量后期投入。
“这样的投入我们都很难承受。”刘爱民说。“林子不比庄稼,当年就会见到效益。十年、二十年以上的投入期职工怎么生活?”类似的疑问不绝于耳。
为了更好兼顾森林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解决职工短期内的生活,伊春市在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中进行了一项创新性尝试,即建立活立木流转市场—通过把林木、林地资产变成资本,由资本进入市场的环节,实行活立木市场流转,使森林资源的依法有偿流转成为可能。
“如果孩子要上学、儿子要结婚,那可以拿出林地的一部分先进入流转市场以解燃眉之急。”伊春市资源林政局局长李进祥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前人栽树不再只有后人乘凉”。
“具体而言,虽然林业职工开始为了买林子都投入了全部家底,但是,一段时间以后,个人林子可以拿到市场上进行‘活立木’流转交易,这样就可以解决林业职工窘迫的生存问题,让职工通过出卖林木的所有权获得短期收益,突破了过去只有把林木砍了才能实现价值的概念。”李进祥说。
“现在国家和省里的意见是暂时不对外放开这个市场,只是允许职工内部流转。”许兆君说,“这样的考虑是避免职工因急功近利出售刚刚到手的林地,最终形成没有土地、没有林地而失去生活依靠的三无人员,引起社会不稳定”。
“但是以后的发展方向是,随着向社会流转的实现,中型林户、大林主等都会出现,那时的林地,增值的幅度就大的惊人了。”许兆君说。
另外,虽然伊春市暂时不允许林权的二次流转和多次流转,但他们引导职工发展家庭林场,股份制林场,组织“公司+职工+基地”的经营形式,支持职工以林地使用权、林地资源和劳动力参与合作经营,联户承包,连片承包。
双丰林业局局长刘进学向《中国经济周刊》介绍,该局已经有33个林班实行了联户承包,涉及265户面积3977公顷,有效地降低了管理成本。
中期效益则可以体现在发展林下经济上。现在一个职工承包10公顷左右林地,面积可达150亩,在承包过程中可以在林下种中草药、山珍等,可以发展林下的特色养殖。以木耳为例,如果在林下摆放1万袋木耳,它的收益就在8000到1万元,林区职工摆1万到2万袋木耳不成问题,投入小,见效快,收益大。
中期效益让人激动,远期成果更让人振奋。据伊春林管局初步综合测算,按现行的木材市场价格,如果流转8万公顷现有林,30年后约可收益72亿元;如果发展60万公顷民有林,30年后约可收益540亿元,并且国家和企业可节约育林投入10亿元(现行营造林成本1650元/公顷)。
“这不但会有力缓解森林工业企业的危困局面,提高职工现实收入,为新林区建设提供物质保障和财力支撑,而且会让伊春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迈入小康。”许兆君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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