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佛山讯(记者翁晓鹏通讯员温淼森)国庆期间,民警用公车外出旅游探亲将受到严厉处罚。昨日,佛山市公安局向各分局、各警种发出《关于国庆中秋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要求全体民警履行“六个严禁”。
记者发现,在通知中,警方将“节日送礼”、“违规发放慰问金、节日补贴”等都写入了“严禁”范畴,警方还特别将“用公车外出旅游探亲”列入“严禁”行列。
佛山市公安局表示,警方欢迎市民对警队的节日廉洁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民警触犯“六个严禁”律令的,可直接拨打110举报。佛山市公安局纪检、督察、政工等部门已经组成督查组,在节日前后及节日期间加强督察检查。
一、严禁利用节日收受现金(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其他贵重物品。
二、严禁以任何名义和理由给上级公安机关及领导送月饼、烟酒及土特产等。
三、严禁以过节为名违规发放慰问金、节日补贴和实物等;严禁以慰问、看望为名违规用公款给个人发红包。
四、严禁以节日为名互相宴请,公款大吃大喝、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外出旅游,用公车外出旅游探亲。
五、严禁借节日之机向下属单位或相关企事业单位索要钱物、乱拉赞助、报销应由本人和亲属支付的个人费用。
六、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酗酒及酒后驾车,严格遵守公安机关“五条禁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