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不合格查获品
杭州拱墅区工商成被告
法制网讯 记者陈东升通讯员张继东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工商分局将查获的一批钢筋判定为危及人身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严重不合格产品,但却将这批钢筋通过拍卖流入市场。 被查处的经销商对此不服,将工商分局告上法庭。拱墅区法院已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2005年10月27日,拱墅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一家仓库里查获了一批涉嫌不合格钢筋。经查,这批钢筋是杭州逸航物资有限公司经销、福建南平双友钢铁有限公司生产的。该分局对此案先后举行了两次听证会,于今年4月19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杭州逸航物资有限公司交纳了罚款36.8万元。
然而让杭州逸航公司感到意外的是,拱墅区工商分局通过有关部门将这批被查获的钢筋进行了拍卖。公司方称,如果真的是严重不合格产品,就不应该拍卖。
拱墅区工商分局在法庭上辩称,对这批钢筋检测的标准依据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依照产品质量法第49条等进行行政处罚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虽然这批钢筋经检测违反了国家强制性标准,但是经过技术处理,还是可以作低档次使用。况且在拍卖中,任何参拍的单位都要作出承诺,对拍下的钢筋按规定进行处理。(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