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环境有变 外企年检何时变革
新闻快读
曾经广受欢迎的外企联合年检制度在实施10年之后,却招致了各式各样的埋怨。
联合年检的初衷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改善投资环境,而在实践中,联而不合或借联合年检乱收费的做法,却渐渐背离了初衷。
法律环境的变化,更使得联合年检作为一项政策设计的合法性成为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一些外企法律顾问甚至尖锐地指出,联合年检缺乏法律依据。
针对凸显的问题,北京、浙江、重庆、深圳迈出了变革的第一步。法制网记者 姚芃
“政府部门津津乐道,企业却疲于奔命怨气冲天,这就是企业联合年检的现状。”在关系到三十多万家外企能不能继续从事相关活动的企业年检刚刚收尾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跨国公司老总,对联合年检如此抱怨。
在中国内地有三千多家分支机构的华润万家有限公司的一位相关负责人也说,“年检是块心病”。
据了解,联合年检就是把政府各部门各自对企业进行的年度检查,由单独进行变为联合进行。
许多跨国公司负责政府事务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有的地方名为多部门联合年检,却是联而不合,企业实际上还得多头应对。有的既要到工商局进行年检,又要花钱购买商务局的年检软件,不买这一软件就无法报送年检资料,因而就无法取得相应的许可。有的地方开设了联合年检大厅,可各部门并不能保证同时在场,企业不多次往返就办不成。即使在同一大厅,有7个部门就得排7次队,资料准备不齐就得从头再来,每一张表不能错一个字,错了就得重新填、重新盖章,各地分支机构还要到总部盖章,企业烦不胜烦。浩浩荡荡的报检企业队伍拥在同一大厅,长长的队伍能从年检大楼内蜿蜒到大院甚至直至大街,没有保安维持秩序工作就难以进行。联合年检
当初受欢迎如今落埋怨
据了解,联合年检最早始于1996年。在这之前,一家外商投资企业每年要接受外贸、工商局、经贸委、财政、外汇管理、税务和海关等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出资、生产经营、财务、外汇、进出口等方面情况的年度检查。要填写上千份表格,多次、不断地往7个部门来回地跑,企业为此叫苦连天。
为改善投资环境,1996年7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通知》。各地政府都将联合年检作为改善投资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给予充分重视和支持,有的地方还组织各部门在同一大厅中联合办公年检,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得到广泛欢迎。
然而,记者最近调查了解到,当年以“集中”为主要特征的联合年检的地位和作用已逐渐退化。10年来中国发生了巨大变化,外商投资企业要求政府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从深层次改革年检方式的呼声已愈来愈强。联合年检在法律定位以及政府行政管理资源的合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日渐显现。
企业反映的主要问题有:
各地年检方式不一、措施各异。有的由商务部门牵头组织联合年检;有的是由工商部门牵头;有的各自为政,通过电话等途径沟通信息;有的各部门抽人集中办公,7部门体制不同,难以同时坐在一起。往往是政府部门感觉方便了企业,但企业却感觉年检秩序混乱。
一些地区因开展联合年检、联合办公而增加了费用开支,于是有些地区和部门借联合年检之机,收取企业各种费用,增加了企业负担。
多方质疑
联合年检缺乏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和新的《企业年检办法》的实施,使原有联合年检制度的定位于法无据。”一些企业法律顾问抛出了这样的观点。
多位长期担任外企法律顾问的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确定,社会法制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行政许可法的实施,联合年检政策制定、实施的法律环境发生了根本改变。联合年检作为一项政策设计,它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工作原则、工作目标等就成为日益突出、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有专家指出,联合年检的依据是1996年7部委的《关于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而根据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除行政许可法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对过去实践中名为“年检”实为“许可”的管理手段,要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进行规范;行政机关实施定期检验包括年检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年检办法》也将年检由原来“作为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制度”的定位,修改为“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按年度根据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对与企业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上述法律法规的实施使原有的具有浓厚行政许可色彩的联合年检制度缺乏法律依据。
尝试变革
年检从“联合”走向“统一”
联合年检在实践中凸显的问题,使得众多外企人士呼吁从深层次对企业年检进行变革。他们认为,随着网上办公系统的应用,多部门的联合,不如资源共享性的统一。问题同样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为此,北京、浙江、重庆、深圳迈出了变革的第一步。
“今年的年检,北京、浙江、重庆、深圳的公司最幸福。”一位跨国公司的老总尝到了变革的甜头。
他告诉记者,他所供职的这家外企在中国数个地方设有多家独立的法人公司,过去,企业年检有上百项检查事项,经营项目多的企业,要填报数百个表,多次往返于各部门。今年,设在上述地方的企业,充分享受到了“一网、一表、一门、一次”的方便,只需在工商局网站向工商部门申报年检,在一个网上即可完成工商局、商务局、外汇管理等七八个部门的近二十个年检事项,待网上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出相关材料,去一趟工商局注册窗口即可完成所有的年检。
中国百胜餐饮集团深圳地区负责公共事务的曾女士告诉记者,她所供职的集团在中国内地拥有1700多家肯德基、200多家必胜客、10多家宅急送连锁企业,在深圳就有100多个分支机构。过去因不同的部门要求不同,仅深圳公司的年检光填表就得填一个多月,超过时限报不了材料要受罚,甚至被取消相关资格。今年深圳实施统一的网上联合年检,企业只需登录工商局的网检系统,半小时就完成了过去一个多月的工作。
上述地方的企业对今年工商系统的网上年检评价是:人性化的程序设计,内容简化,填写方便,实现了通过一网采集企业申报信息,相关部门以适合的方式予以接收、处理。实现了企业网上一次申报,商务、税务、外汇等部门信息共享,极大地方便了企业。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跨国公司法律顾问明确表示,过去,虽然一些政府职能部门也开发了年检软件,但这些部门从企业获取的申报数据只是一堆统计意义上的数据,缺少与登记数据的比对,缺少与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的衔接,年检的审查工作没有太大意义。
这位律师说,政府应该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实现审批的法定化和标准化。既然工商局的年检是法定的,且其系统可以满足其他部门对企业的数据需求,实现资源共享,为何就不能够把各部门的年检像北京、浙江、重庆、深圳那样,“统一”为“一网、一表、一门、一次”呢?(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