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昨日贵阳市各级劳动部门在贵阳市10个区县市同时开展农民工医保政策咨询活动,让更多农民工了解即将启动的农民工医保的有关政策。
据了解,贵阳市日前出台了《关于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实施意见》,10月1日起贵阳市行政区划内的用人单位必须为所使用的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
农民工医疗保险费用,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缴费标准为农民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其待遇按《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未按《暂行办法》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的,应为农民工办理单建统筹医疗保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建统筹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农民工个人不缴纳。大额医疗补助费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共同缴纳,农民工享受相应的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
据悉,此前贵阳市劳动部门还对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进行集中的动员宣传,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已经表达参保的意愿。10月1日起,用人单位可以办理参保手续,缴纳保费,次月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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