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50东北新闻网近年来,长春市司法局在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司法所建设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根本性、战略性任务,不断加强司法所的基础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在强化服务中加快发展,在务实发展中拓展服务,基础设施明显改善,队伍素质显著提高,职能作用切实发挥,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长春、振兴长春老工业基地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新理念:“四抓一提高”激活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全局
司法行政机关由于恢复重建较晚,工作重心下移缓慢,司法所基础建设一直比较薄弱,底子薄、基础差,加之编制机构和保障体制等因素,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三个不适应”:一是组织机构不适应。由于在推行两所“三分”(机构分设、职能分离、人员分开)过程中,过分强调“一刀切”,一些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被撤销,编制被挤占,人员被调走,导致基层司法所严重萎缩。到2002年10月,全市的司法所已由原来的169个锐减到112个。二是队伍素质不适应。存在年龄相对偏大、学历相对偏低、专业构成不尽合理且专职人员偏少的问题,低素质的冗员调整不出去,高素质的人才充实不进来,缺编空挂现象比较突出。262名司法所干部中,年龄50岁以上的占43%,具有大学本科、专科学历的不到20%。三是装备设施不适应。存在场所不固定,办公设施和装备设施陈旧落后等问题,一人所、一间房的现象比较突出。全市近三分之二的乡镇司法所靠借房办公。有办公用房的也是面积狭小,拥挤不堪,人均办公面积不足3平方米,配备办公电脑、办公用车的司法所寥寥无几。
2003年初,市司法局新一届党委班子组建后,通过学习罗干同志的重要讲话和吴爱英部长的工作报告,省委副书记唐宪强在全国、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清醒地认识到,司法所建设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前沿阵地,是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之根,事关司法行政工作全局。基础稳则全局稳,基础活则全局活,基础兴则全局兴。要实现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必须固本强基,从司法所建设抓起,激活司法行政工作全局。
基于此,市司法局党委站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把司法所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支撑工程”,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工程”,便民利民的“民心工程”,摆上重要日程,牢牢抓在手上,充分调查研究,广泛集中民智,确立了抓基础、抓培训、抓发展、抓队伍,全面提高司法所工作水平的“四抓一提高”工作思路,把基础建设作为龙头,教育培训作为手段,创新发展作为动力,队伍素质作为保障,全面提高司法所工作水平作为目标,以“办公用房标准化,办公设施现代化,业务工作规范化,人员队伍专业化,服务水平优质化”的“五化”要求,制定了《全市司法所基础建设三年发展规划》,把司法行政工作重点放在抓基层、打基础上,做到重心倾向基层,资金投向基层,干劲用在基层,举全局之力,集上下之智,不断筑牢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根基,一年跃上一个新台阶,一年实现一个新跨越,已有107个司法所达到了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新华网-长春日报)[责任编辑:龙秋秀]1
10:14:50 东北新闻网
新打法:“建、管、用”并举启动基础建设年
瞄准“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建设目标,坚持“建、管、用”三策并举,适时推出了“基层基础建设年”的现实举措,既坚持高起点、高投入、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又立足实际,体现特色,注重实效,全市司法所建设步入了更快更好发展的快车道。
一是多方协调,重点投入,夯实硬件建设基础。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是司法所建设的关键所在,也是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的重要前提。市司法局遵循“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推进”的建设原则,提出了“一年打基础、二年抓规范、三年见成效”的建设目标,从解决办公用房和改善装备条件入手,充分利用国债资金为中西部地区司法所建房的有利契机,集中力量开展司法所建设攻坚战,首批改造建设了36个基层司法所,第二批批准建设的28个司法所的前期准备和启动工作也已经全面铺开。为了使办公用房建设健康发展,市司法局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积极协调市、县(区)、乡三级财政,为36个首批建房的司法所每家落实了3万元的配套资金,确保了工程的顺利进行。目前,已经完工的36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和资金投入分别由计划的4230平方米增加至5267平方米,超出计划面积的20%,办公面积由过去的人均不足3平方米达到现在的30平方米;总投资由计划的309.6万元增加至419.4万元,超出计划投资的35%。其中,面积超出120平方米的司法所达17家,占47%,面积最大的达518平方米。
同时,抓住建设办公用房的有利契机,采取争取市级财政支持一点、协调地方财政投入一点、市局自身支援一点、要求县(市)区司法局自筹一点的“四个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100多万元,共为全市154个司法所购置了电脑74台、打印机24台,办公用车66台,并为部分司法所购置了面包车或摩托车,同步改善了司法所的配套设施条件。
二是围绕中心,履行职能,夯实业务建设基础。市司法局坚持设施建设和业务建设两手抓,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优势,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围绕打造和谐乡镇(社区),以司法所为平台,对各级民调组织进行整顿、充实、提高,把人民调解组织向各行业、接边地区、人口聚居区以及经济纠纷、劳动争议、医疗和交通纠纷等领域延伸,做到有人群的地方就因地制宜地设立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几年的努力,全市民调组织已发展到2185个、乡镇(街道)人民调委会组建率达100%,人民调解员队伍从以前的2700人增加至25502人,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调解关口前移,做到“三抓”,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共调处纠纷46717件,履行调解协议45783件,协议履行率和调解成功率均达98%以上,真正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新华网-长春日报)[责任编辑:龙秋秀]
2
10:14:50 东北新闻网
围绕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以“帮教社会化、安置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规范化”为目标,以大中型企业为依托,以安置帮教小组为支点,建立了154个安置帮教小组,帮教人员达到462多人,形成了县(市)区、乡(镇)、村(社区)三级安置帮教网络。三年多来,与相关单位签订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协议1982份,有效加强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全市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777人,签订帮教协议1759份,帮教率达99%牷安置1730人,安置率达97.4%以上,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消除了不安定因素。
围绕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针对城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市司法局组织乡镇司法所连续三年开展了送法进村屯、进车间、进军营、进校园、进社区的“五进”活动和“壮胆子、出点子、送武器、搞服务”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编印《发展农村劳务经济300问》等书籍30万册,举办法律培训班811期,受训人员达2万余人次。深入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全市的民主法治示范村总数达到534个,占行政村总数的31.7%。树立了农安县东白令鸟村、二道区东站十委社区等20个秩序良好、文明和谐的样板村和样板社区,双阳区奢岭镇幸福村、二道区泉眼镇新立村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围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市司法局把执法为民、服务于民作为司法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连续4年组织开展了“法律伴你行,服务为三农”活动,建立了“务工农民法律维权岗”,依法预防和打击坑农、害农事件。帮助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以及涉及农业承包、土地管理等问题23万人次,讨回工资610万元。从解决人民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入手,在全市开展了“牵手公平与正义,法律援助在长春”大型活动,在司法所设立了法律援助站,社区设立了“法援维权岗”,农村开设了法律咨询日,做到了“应援尽援”。三年多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268件(次),无偿提供法律援助7650人(次),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蓝天。
三是理顺体制,健全机制,夯实组织建设基础。针对司法所中存在的管理体制不顺、人员编制不足、保障机制乏力等问题、市司法局在理顺体制、充实编制、提高级别等方面下功夫,从而保证了司法所“机构、级别、人员、编制”“四落实”。
理顺管理体制。为解决司法所单独立户列编的老大难问题,市司法局党委多次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向有关部门反映,寻求破解难题的方法。2003年,市编委、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全市原用于律师事务所的政法专项编制进行重新调整使用的通知》,将286个政法专项编制全部分配到10个县(市)区司法所,对挤占、挪用的政法编进行全面清理,明确司法所为县(市)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了以县(市)区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目前,全市154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全部实现了立户列编和垂直管理。市县两级编办还为司法所配备地方行政编和事业编150个,实现了每所3至5人。(新华网-长春日报)[责任编辑:龙秋秀]
3
10:14:50 东北新闻网
理顺级格待遇。按照“宜分则分、宜合则合”和“以复合型为主、以分设型为辅”的原则,对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职能进行了整合,全市154个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全部实行了“两所合一”,方便了群众,增强了工作合力。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司法所与派出所、人民法庭同等对待,做到职级一致,待遇相同。落实经费保障,将司法所的普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等四项业务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提高司法助理员的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8元增加至80元,有效地调动了司法所人员的积极性。
四是强化培训,优化结构,夯实队伍建设基础。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是提高司法所工作水平的关键所在。市司法局坚持高标准选人、高要求育人、高效率用人,司法所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坚持政治建所。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司法所队伍建设的首位,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干部队伍的头脑。以“讲政治、强素质、树正气、塑形象”为主题,开展了“争创人民满意司法所”活动,引导司法所干部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切实解决司法所队伍中存在的执法意识不端正、服务行为不规范等倾向性问题,促进了司法所执法工作规范化,服务工作优质化。
坚持班子带所。以建立“五型”(学习型、创新型、团结型、务实型、亲民爱民型)班子为目标,在全市154个司法所开展了“讲政治、讲大局、讲民主、讲责任、讲团结和比思想、比品德、比政绩、比水平”为主要内容的“五讲、四比”活动,增强了司法所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选好配强司法所长,通过组织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方式,积极引进优秀人才,选调32名学历高、素质好、业务强、重实干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司法所长领导岗位,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坚持素质兴所。以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为目标,加大培训力度,采取全员普训、岗位培训、个别调训和重点强训的“四训”方法,多渠道,多层次培训司法所人员。市司法局每年至少举办1次、县(市)区每年至少举办2次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班,司法所人员每年参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三年来,两级司法局共举办基层司法所所长培训班3期,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班23期,受训人数达981人次。目前,在全市436名司法所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的达70%,其中法学专业人员占50%以上。(新华网-长春日报)[责任编辑:龙秋秀]
4
10:14:50 东北新闻网
新目标:三年内,全市154个司法所全部达标“五化”
为了增强加强司法所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市司法局提出了“三个明确、三个纳入”的要求:一是明确司法所在构建和谐社会,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责定位,将司法所建设纳入党委的重要日程;二是明确全市司法所建设的发展目标,把司法所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三年内,全市154个乡镇街司法所全部达到“五化”标准,平均每年递增30%。三是明确职责任务,把司法所建设纳入责任目标体系,建立了司法所建设目标评估和检查考核细则,在组织领导上定责任,在完成时限上定时间,在评估考核上定标准,在奖罚上定措施。为了把司法所建设的目标落到实处,抓出成效,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编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土地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协调督导小组,对司法所建设情况定期检查,跟踪督导,限期完成,推动司法所建设规范化,系统化。(新华网-长春日报)[责任编辑:龙秋秀]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