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9月25日电 日前马英九认养的流浪小狗“马小九”闹出报支“特支费”争议,台北市审计处主任秘书萧春桃今天表示,台北市长马英九认养“马小九”共报支新台币九千九百元,台北市政府在报支时,用途说明明确指出是认养马小九所需各项费用,这项认养活动是台北市政府配合台“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做的政令宣导活动,审计处认定为公务活动,可合法核销。
据中时电子报报道,民进党籍“立委”谢欣霓日前表示,马英九以“特支费”支付认养的流浪犬“马小九”住院等费用,共七万九千七百元,马英九应清楚向外界交代。台北市新闻处长罗智成则澄清,马英九除认养流浪狗“马小九”活动的九千九百元曾动用“特支费”,七年来养狗花费十八万元皆无动用公务预算。
台北市审计处主任秘书萧春桃今天上午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马英九认养“马小九”共报支九千九百元,这项认养流浪狗活动是台北市政府配合台“农委会”的政令宣导活动,鼓励民众认养流浪狗,并带动爱护动物的观念。
她说,台北市政府在报支这些费用时,在用途说明项目明确指出是认养“马小九”所需各项费用,因此认定为公务活动,台北市审计处同意台北市主计人员的看法,准予核销这项费用。
萧春桃表示,地方政府首长特别费的核销可用于因公招待馈赠等公共关系活动及招待外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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