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5日电 (记者 吕诺) 针对北京市关停部分农民工子弟学校,教育部新闻发言人25日在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国家将加强对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的扶持和管理,教育部门要将其纳入民办教育管理范畴,在办学场地、办学经费、师资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 对其中做得好的要给予表彰、扶持,对达不到办学条件、没按照有关规定办学的学校要予以取缔。当然,对在这些不合格学校就读的学生,要给予合理、妥善的安排。
据这位发言人介绍,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近年来已经取得很大进展。教育部门已经指导和督促各地学校来做好这项工作,公安部门及时向教育部门提供有关流动人口的情况和材料,发展改革部门把流动人口子女上学问题纳入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部门安排必要的经费保障。农民工子女上学以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与流入地的其他学生享有同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不能违反规定加收借读费和其他任何费用。流入地政府财政部门对接收农民工子女较多的学校要给予经费补助,城市教育费附加中要拿一部分来专门用于农民工子弟入学问题。从2004年开始,中央财政在安排有关专项经费时,已向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人数较多的地区给予了倾斜。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各项政策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会得到妥善解决。
针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这位发言人说,把研究生改革说成是收费制度的改革,认为其核心就是收费,这是不正确的,改革是因为目前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和水平还没有达到创新型人才要求。他说,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关键在于导师是否有高水平的研究课题和必要的研究经费。
他说,研究生的培养,创新是灵魂、导师是基础、科研是核心。我们要通过改革,建立以科研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与科研紧密联系的导师资助制,通过统筹各方面资源来发挥导师的积极性,理顺导师和研究生的关系,提高导师培养研究生的积极性,促进研究生培养水平的提高。
关于高考改革,这位发言人表示,高中课程改革已经在全国铺开,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合格人才奠定了很好的基础。课改只有和考改一致,才能全面顺利地实施。山东、广东、海南、宁夏已经向社会公布了2007年高考改革实施方案。各省改革方案内容可能不一样,但总的原则是要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要和高中课程改革衔接。(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