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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9月25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曾担任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古庄村党支部书记的刘富奎,只因村民对土地及村务管理等问题不满,便授意刘风海等8人对该村民曹某进行报复,结果致人死亡。今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刘富奎、刘凤海、刘继仁、张跃、张树华涉嫌故意伤害,被告人张春艳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被告人姜海龙、邢玉龙涉嫌故意伤害、诈骗案。现已查名:刘富奎在担任本市通洲区马驹桥镇古庄村党支部的书记期间,因该村村民曹某对村里的土地及村务管理等问题不满,刘富奎即对曹怀恨在心,2005年5月初,被告人授意刘凤海等其他几名被告人对曹某进行报复,后被告人刘凤海、张春艳分别纠集、雇佣姜海龙、邢玉龙、张树华、刘继仁、张跃及周明杰、袁林(另行处理)等人预谋实施报复。2005年5月10日22时许,由被告人姜海龙开车带被告人张跃及周明杰、袁林到本市通洲区马驹桥镇古庄村曹某家附近伺机行凶,在曹某回家途中,被告人张跃等人持镐把等凶器猛击曹某的头部等处,导致其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在法庭上,被告人刘富奎承认犯罪事实。他说,自己也是受他人所指使的。(高志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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