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湖北省洪湖市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实施“头雁工程”,激励村党支部书记建功立业。
洪湖市认真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实行村支书工资财政统筹制度。将全市470名村支书工资统一纳入市财政预算,在村级转移支付经费中列支,由乡镇财政在年终时统筹发放。
该市每年从市财政和市管党费拨出专款20多万元,免费在市委党校集中对全市近1000名村主职干部进行轮训,培训每期一个月,主要采取专家授课、外出考察、举办“村支书论坛”等形式进行,同时与长江大学联合举办村支书函授大专班,有效提高了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为解决部分后进村后继乏人问题,去年在全市范围内选派了48名工作能力强、作风正派、有奉献精神的乡镇机关干部到后进村任村党支部书记,任期为2—3年。一年多来,通过下派机关干部的传、帮、带,村支书的整体工作能力和工作热情得到明显提高。
目前在全市470个行政村中已培养新农村带头人1427人,其中村党支部书记448人。全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达到25个;“五好”村已达到347个,占总数的56.9%。
(甘国栋 胡柏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