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市场报
31辆警车当场受罚
市场报讯 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日前,省厅督察处、交警总队会同合肥市公安局督察、交警部门,对警用车辆秩序进行了一次现场督察行动。31辆违规警车受到了处罚。
9月15日,16名参加督察的人员分4路分别前往十八岗公路收费站、206国道岗集收费站、312国道南岗收费站和机场高速公路道口收费站,对驾驶警车不系安全带,非执行紧急公务使用警灯、警报以及套用、挪用警车号牌等违法行为进行督察。当天下午和晚上,督察组又将合肥分为4个片区,分组对非执行公务在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和有禁停标志的道路停放警用车辆的情况进行督察。与此同时,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要求将辖区所有路段、路口的“电子警察”全部开放,全程监控警用车辆驾驶人有无闯红灯、强行超车和逆向行驶等违反道路交通法的行为。
在督察行动中,共有31辆警用车辆被查处,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未系安全带的18辆,行驶证没年审的2辆,挪用号牌的4辆,未带驾驶证的10辆,违规使用警灯的1辆。督察人员当场对这31辆车分别进行处理,扣押2辆、罚款19辆、记分18辆,对9名驾驶员给予警告。 (责任编辑:梅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