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车遇爆胎伤员停药谁担责?》追踪
本报讯11名务工人员在泸州转乘车辆发生车祸,因无人支付医药费被停药一事,经本报报道后,引起了泸州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泸州市运管处责令龙马潭区运管所迅速与隆纳高速公路交警联系,彻查整个事件,争取尽早恢复伤员的正常治疗。
据悉,川E11128为泸州某运输公司车辆,该公司一位工作人员透露,这些乘客21日下午5时50分进入王氏客运站,他打电话联系上了川Q33241车,“我们和该车已经合作了一月有余,当时川E11128给了1300块钱的转车费给我,其中11名乘客需要转乘到成都,于是我就支付给川Q33241车540元,剩下的钱全部上缴给了公司。车辆开出时我再三叮嘱司机,一定要把客人送到成都,一定要注意安全,没想到还是发生了这样的事。”
鉴于川Q33241车主和驾驶员目前缺乏相应的经济支付能力,交警部门要求川E11128车所属的泸州某运输公司暂时垫付相关费用。昨日下午3时,记者再次来到泸州第二人民医院看到,在交警带领下,泸州某运输公司相关负责人已经来到医院缴纳所欠费用,部分已经康复的民工在获得医生允许情况下,结清了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相关费用后,准备出院回家。
泸州市运管部门表示,如相关车辆和企业有违规经营行为,事情查清后将给予严肃处理。
实习生张柄尧记者高冰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