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对信访人员开展全员培训
法制网北京9月25日讯 记者李松 见习记者黄洁实习生付琦新修订的《北京市信访条例》将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记者从北京市信访办获悉,为了保证新条例的贯彻实施,信访办将在全市建立7000余个宣传站,并组织万名宣传员深入乡镇、街道、社区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同时还将对条例涉及的所有单位的信访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
新修订的条例在国务院《信访条例》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具体情况进行了切合实际的创新,如在第45条中规定“经信访人同意,可以口头告知、答复”,从而设定了信访的简易程序,有利于信访问题的及时解决。同时,新条例还对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信访工作中的责任,对管辖争议和协调制度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更为具体和详尽的规范。北京市信访办主任吴世民告诉记者,新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北京的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之所以要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从事信访工作的人员进行全方位培训,就是为了让信访干部迅速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机制,以推动北京信访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和发展。(责任编辑:王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