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9月26日讯(记者夏红尧)今天,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专门下发通知,就国庆、中秋“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做出部署。记者获悉,我市自即日起将对肉类、蔬菜、饮料、月饼等11种节日食品进行重点监管。
记者了解到,为严防“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发生重大事故,我市各县市区食品药品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将对肉类、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月饼等11种节日重点食品品种的综合监管力度,打击利用节日进行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尤其是食品安全隐患比较集中的各类农贸市场、食品与副食品批发市场、中小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旅游餐饮单位,将加大监管力度。对城市繁华市区、旅游景点和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取缔非法回收药品、无证经营药品行为。市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节日期间值班电话6692301,市民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请及时举报。责任编辑:亦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