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票中心状告汉口火车站 5元订票费也要被“分成”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蒲哲 实习生潘燕 报道:“汉口火车站强行对‘销售服务费’分成,比例不断提高,我们要讨说法。”昨日,“武汉市硚口区周文胜售票中心”老板周文胜赶往北京与代理律师会面,为数天后的开庭做准备。 此前,因认为车站涉嫌违法,周文胜将汉口火车站告上了法院。9月21日,江汉区法院正式受理了这起“不当得利”案。
据周文胜介绍,他是从2004年4月开始代售火车票业务。按照国家规定,每出售一张火车票,可收取5元“销售服务费”。但汉口火车站却长期要求在5元“销售服务费”中分成。近两年来,这一比例不断变更,2005年4月前每张票要求分成1.50元,当年5月起增至每张2.60元。
周文胜说,今年7月,汉口火车站又提出,将5元销售服务费全部收回,每张票只返还1元钱。由于自己拒绝签订这份新协议,他的代售点只能查票无法售票。为此,9月15日,周文胜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
周文胜诉称,根据原国家计委、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客票销售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销售服务费”应全额作为代理售票点的营业收入,铁路运输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参与收入分成。
据此,周文胜诉称,汉口火车站收取的费用均属不当得利。周文胜在诉状中请求法院,判令汉口火车站返还违法收取的分成款292745元和由此产生的相关利息。
据悉,周文胜已经收到法院将于10月开庭的传票,并已经向法院递交了相关证据,包括2004年到2006年上缴汉口火车站手续费统计表等。 (责任编辑:韩美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