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彬实习生杜洋洋通讯员赵杰吉学刚城市快报
公司销售的BPVisco5000全合成引擎机油经唐山市质监局检测为不合格产品,并被《燕赵都市报》报道。因认为这使得该公司的名誉、信誉受到严重侵害,唐山枫叶商贸有限公司将该产品代理商
BP石油(天津)贸易有限公司和嘉实多(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一同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以书面形式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并通过《燕赵都市报》、互联网等媒体公开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同时要求二被告支付原告代为垫付的856元货款及100元诉讼费。 昨日,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由于双方分歧严重,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案情回放
原告唐山枫叶商贸有限公司曾是二被告BPVisco5000全合成引擎机油的经销商。2005年5月,唐山市质检局对市场上的润滑油进行了一次执法检查,并于同年6月3日在《燕赵都市报》上刊登了检查结果,结果显示,唐山枫叶商贸有限公司为BP公司在唐山的代理总经销,其销售的Visco5000全合成引擎机油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
随后,原告将该信息如实告知二被告,二被告遂派人来到唐山市,未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并接受了唐山市质检局的处罚。2005年7月,因认为二被告欺骗原告和消费者,原告终止了与二被告的代理经销关系。
此后,有许多消费者投诉退货,消费者唐某于2005年10月向唐山市路南区法院起诉,索赔856元货款及相关经济损失,法院判令唐山枫叶商贸有限公司、BP石油(天津)贸易有限公司和嘉实多(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后唐某持判决书至原告处多次催款,原告支付给唐某856元货款。
今年2月9日,原告在《燕赵都市报》和互联网上看到了整个事件的和转载。因认为公司在整个事件中没有过错,由于销售二被告提供的不合格产品,才使得公司的名誉、信誉受到极大影响,并致使公司无法正常运营,面临关闭的困境,原告将二被告告上法庭。
法庭辩论
昨日的庭审中,法庭进行了举证、质证,Vis鄄co5000全合成引擎机油的质量问题是否对此案有影响以及造成名誉侵权是谁的责任成为原被告争议的焦点。原告方代理人认为,该产品质量不合格,对方提出的检验报告是在唐山市质监局检测为不合格产品后提出的,法院不应采信。关于侵权不容置疑,要求对方赔礼道歉。被告方代理人认为,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不应作为本案的重点。产品质量问题只是本案的起因,质监局检测的鉴定结论用了错误的程序,错误的标准导致错误的结论。对于是否侵权,应证明谁对你实施了侵权,原告后来的一系列问题只是被媒体报道后产生的反应,其名誉权受损没有依据,不应把媒体的客观报道作为损害名誉权的依据。被告据此认为自己对原告没有侵权。责任编辑:孙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