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邮箱 论坛 站内搜索:全文 标题
今日天气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最佳分辨率:1024首页 教育 房产 旅游 汽车 女性 健康 IT 招聘 网联 地图 论坛 博客短信彩信 政府采购 NEN视听 NEN网吧 BBC英语 辽 宁 东 北 国 内 国 际 财 经 文 娱 体 育 军 事 社 会 图片 专题 NEN特稿 金虎时评 书画名家
您现在的位置:东北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东北 > 黑龙江 >
在押犯人口述实录:在诱惑中从军人到阶下囚
https://news.nen.com.cn 2006-09-27 07:38:44 东北新闻网
讲述人:刘高齐,26岁,省东风监狱在押犯人,因贩抢劫罪、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
1996年12月末,胸前佩戴着耀眼生辉的大红花的我成了一名军人。由于我训练积极,表现出色,1998年6月份被提升为班长。8月,肆意泛滥的洪水开始席卷着龙江大地,我和战友们一起进入到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的抗洪抢险第一线,经过一个多月的奋战和苦战,咆哮的洪水终于让战士们驯服了,我们一排还荣获了集体三等功。
1999年年末,我结束了三年的军旅生活,复员后被分配到一家国企公司上班。刚开始,我工作勤勤恳恳,做事雷厉风行,很得单位领导的赏识。但在同时,也认识了一些社会朋友,经常跟他们在一起“享受生活”,面对灯红酒绿的世界,我经不住诱惑,就此堕落了下去,整日跟着他们吃馆子、逛夜总会、泡网吧,洗桑拿……因此1000多元的工资根本不够用,只好从家里拿跟父母要钱,在工作上变得拖拖拉拉,不思上进,为此,领导找我谈过话,父母更是伤心,说我变了。可此时,我已经听不进去了。2003年年初,我在上网时认识了一位女网友,由于谈得很投机,于是相约见面。3月的一个晚上,我在和网友见面之后,见其长得漂亮,便借着酒劲强暴了她,并抢走了她的手机。第二天早晨,当冰冷的手铐铐住我的双手时,当看到晕倒的母亲和父亲惊愕的眼神,我知道,一切都晚了,我犯下了一生都不可饶恕的罪行!2003年6月,我因犯抢劫、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在东风监狱服刑改造。
从一名军人到阶下囚,狱中的我充满了悔恨与迷惘,但是在家人和朋友的关心和鼓励下,我很快就走出了困惑,振作起精神积极地投入到改造中。2006年上半年,我因表现突出,获得11个月的减刑奖励。我会更加努力改造,争取尽快回归社会重新开始生活。(东北网-新晚报)[责任编辑: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