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900毫升终身免费用血
湖南省实施《献血法》办法(草案·一审修改稿)建议——
永州市中心血站经常开展“关爱生命,无偿献血”宣传教育和普及相关的卫生科普知识活动,无偿献血有了扎实的群众基础,公民积极参加无偿献血。中心血站每年采血量达5000升以上,向临床提供成分血用量达85%。
备受关注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草案·一审修改稿)昨日再次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张春发作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本报讯
昨日,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长沙举行。本次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9项工作报告,审议10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和人事事项,共20项议程。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向东主持了上午的第一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之享主持了下午的第二次全体会议。
对于献血者免费用血,由于在上一次审议和调研过程中,出现不同的意见。因此,此次修改稿中,特提出两种方案。这两种方案究竟将会用哪种,这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将进行审议。
张春发表示,法制委员会审议时认为,办法(草案)中规定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累计在1000毫升以上报销终身无限量临床用血的血液成本,这一规定与献血法不一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献血者享受免费用血的权利。根据目前我省无偿献血少、血源比较紧张的现实情况,加上政府对这方面的保障不足,规定无偿献血者只要献血就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实施起来有困难,外省有关立法绝大多数规定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达到一定数量才能终身免费用血。因此,修改时提出了两个方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决定。
到底要献多少血才能享受报销终身无限量临床用血的费用?“草案·一审修改稿”对献血量作出了明确规定,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200毫升,最多不得超过400毫升,采血工作人员应当就具体采血量征求献血者的意见。
公民在本省无偿献血,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在任何地方用血时向医疗机构交纳的用血费用,凭《无偿献血证》、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用血证明和用血发票等证明材料,到颁发《无偿献血证》的血站按照下列标准报销:
(一)(第一方案)献血量累计在900毫升以上(含本数,下同)的,献血者本人报销终身无限量临床用血的费用,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以上不满900毫升的,报销献血量三倍临床用血的费用,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以下的,报销献血量二倍临床用血的费用。
(第二方案)献血者本人临床用血,报销用血费用。
(二)除献血者本人按照前项规定报销用血费用外,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还可报销献血量等量临床用血的费用。
(草案·一审修改稿)规定,本规定实施以前,各地实行的报销标准比本条规定标准更优惠的,对已经无偿献血的公民继续有效。本办法实施以后,市、州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比本条规定更加标准优惠的标准。贺亚玲
周华平 (责任编辑:宛振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