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奉化市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的处理程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发展和社会稳定,在该市江口镇试点,绘制村级事务民主管理“规程图”。即制定出村级财务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社会治安管理、村民大会操作规范、集体资产监督与管理、土地管理、扶贫救灾等公益事业管理和计划生育管理等八项规程,并对每项规程作了具体细化,可以实施、操作。 如村级财务管理方面,规范了村经济合作社银行开户制度、报帐制度和审批制度。全街道52个村都建立由3人组成的理财小组,每笔支出要由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村理财小组组长和经手人签字方可报销。规定1000元以上支出,须经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同时确定1月20日、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这四天为村级财务公布日,接受群众的监督。
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有了“规程图”,既促使村干部规范“当家”,不敢再暗箱操作,搞“一言堂”;同时由于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变得有章可循,也就是说有了保障,因而充分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如该镇朱应村为加强集体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对集体房屋出租事项进行村民大会公决,并按规程操作程序引进了3家企业,既保证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又做到了民主化、公开化,群众比较满意。
据悉,浙江省奉化市将对江口镇的试点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后,在全市全面推开这项工作。(浙江省奉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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