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阳翔)经过近半年的努力,全区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于日前基本完成。此次检查的全区76家房地产估价机构中,合格20家,基本合格35家,不合格21家。桂林市有10家机构被纳入检查范围,其中仅有永福、荔蒲和平乐县各一家机构不合格。
记者从市房产局了解到,此次监督检查是按照建设部《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区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自治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先由各市房产部门对各机构进行资质检查,再将结果上报区建设厅审核。按《办法》规定,三级资质机构要求拥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估价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中专职注册估价师的股份合计不低于60%。二级资质的机构则要求拥有8名以上专职注册估价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要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估价师。
据市房产局市场科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检查中,桂林市共有10家估价机构被纳入检查范围,其中2家机构的资质被检完全合格(此外另有3家机构属申请延续资质,经检后合格),另有5家机构属基本合格,而永福、荔蒲和平乐县的3家机构被认定为不合格。
据了解,在基本合格的机构中,仍存在注册估价师数量不达标和股东中注册估价师比例不符要求的问题。不合格的三家机构中,永福县和荔蒲县的两家属临时机构,平乐县的机构属三级资质机构。这三家机构均存在法定代表人不是注册房地产评估师,注册估价师股份未达60%以上,及注册估价师人数未达标准等问题。
按照区建设厅的文件要求,经检查基本合格的机构需在10月31日前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合格后方能延续其资质。整改后仍不合格,以及此次检查中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机构,拟降低或撤销其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