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6日电 据检察日报报道,由贵州省安顺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安顺市国土部门系列职务犯罪案近日宣判,4名土地干部因贪污、受贿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系列职务犯罪案4名被告人是安顺市国土局原局长胡培、土地开发中心原主任褚仁胜、土地开发中心原副主任包兴军、国土局规划科原科长韦星光。 2001年底,褚仁胜在向胡培汇报该市土地开发中心造地工程有关问题时,提出将该工程以其他公司的名义自己经营,从中套取差价款,胡培表示同意。
此后至2003年8月,褚仁胜纠集包兴军,假借其他公司的名义与土地开发中心签订土地开发项目合同,提高工程费低价将工程转包,分5次套取土地差价款145.1万余元,其中包兴军分得37.5万元,胡培分得22万元,褚仁胜分得59万元。胡培还与包兴军从杨武乡项目中贪污工程差价款15.7万余元,其中胡培分得赃款10万元。胡培还收受两家房地产公司贿款共计3万元。褚仁胜个人贪污19.1万元,包兴军个人贪污19万元,韦星光受贿39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胡培有期徒刑十二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褚仁胜有期徒刑十三年,没收个人财产25万元;以贪污罪判处包兴军有期徒刑十二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以受贿罪判处韦星光有期徒刑十年。(周以明谢刚汪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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