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下午,“国家版权保护示范企业”授牌仪式在海尔集团中心大楼会议室举行。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省版权局副局长杨学锋、副市长王修林以及海尔集团总裁杨绵绵共同将象征国家版权局授予企业最高荣誉的“国家版权保护示范企业”牌匾揭开,海尔集团就此成为全国首家“国家版权保护示范企业”。
能够获此殊荣,表明海尔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已经与国际接轨,也表明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在履行一个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大国的责任。
20多年来,海尔坚持走自主创新之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注重用版权保护提升品牌价值。为充分发挥海尔的典型示范作用,加强企业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树立中国企业的良好形象,在市政府的申请下,国家版权局授予海尔集团“国家版权保护示范企业”称号。
王修林在讲话中感谢国家版权局将“国家版权保护示范企业”的称号授予海尔集团,并希望更多的企业学习海尔在知识产权管理上的成功经验。
参加授牌仪式的还有前来参加第二届全国部分中心城市版权保护工作研讨会的全体代表。(本报实习生 孙 飞)责任编辑:亦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