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启动实施“惠州市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将在2006—2010年组织15万在惠州就业的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据悉,该项培训计划与去年启动实施的惠州市8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共同组成我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一并统筹实施。
据了解,“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的培训对象是:已在我市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含城镇户籍外来流动就业人员),培训费用由财政、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一起承担。培训方式是:各用人单位应组织自己单位的农民工参加劳动保障部门或经认定的农民工定点社会培训机构等举办的培训;具有培训条件的用人单位或行业协会经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可自行组织培训;农民工个人经所在单位推荐,也可自行到上述机构参加培训。农民工培训后经鉴定获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由个人或通过培训举办单位集中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培训补贴。(记者郑国瑞通讯员李伟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