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一“严父”被判刑
得知不满13岁的女儿早恋,“严父”愤怒之下,纠合他人“教训”女儿男友,近日,“严父”孙某被三水区人民法院判刑。
偷看日记得知女儿早恋
今年5月中旬,三水居民孙某的爱人告诉他,他们不满13岁的女儿已经谈恋爱了,对方是一名20岁的职业大学的大学生,在海南读书。 孙某不信,他认为自己的女儿年龄太小,今年才上初一,不可能谈恋爱。
孙某的爱人告诉他,这事千真万确,她不仅偷看了女儿的日记,还查看了女儿小灵通上的短信。孙某的爱人随后拿出女儿的日记本,孙某看到后得知,女儿一次发小灵通短信发错手机号码,之后,女儿与“大哥哥”阿雄从短信聊天,到相互认识,交往十分密切。
孙某一怒之下,没收了女儿的小灵通,在查看了小灵通上阿雄的“甜蜜”短信后,他更是气不打一处来。5月下旬,孙某纠合自己的弟弟以及好友田某,决定“教训”阿雄。
“严父”殴打女儿男友
5月24日晚20时许,孙某用女儿的小灵通,以女儿的名义发短息,约阿雄到某饼店门前见面。孙某见到阿雄“花里胡哨、不像好人”的打扮后更是火冒三丈,与弟弟、田某三人合力殴打阿雄,致使阿雄头、面部多处挫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阿雄住院后报警,警察先后将孙某、田某抓获。
法院认为,孙某、田某故意伤害他人,已触犯刑律,但孙某、田某在事后能积极、及时赔偿阿雄的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因此从轻判孙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判田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记者金晓青通讯员 李韬 三法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