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公安厅昨天公布,在全省警方“十一”黄金周安全大检查中引入“市民举报奖励”机制,凡是市民举报的有关道路交通、消防和治安安全隐患的线索被查实,警方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
在此次黄金周安全大检查中,省公安厅要求各地交警部门及时排查公路危险路段,加强对旅游路线、景区道路、停车场的巡逻管控;要求消防部门制定重点旅游景区、大型群众性活动、集会消防安全预案,清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要求治安部门对节日期间大型活动按“一票否决”实行严格审批,配合有关部门对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商场、旅游景区(点)游览游乐设施、旅游车辆等开展检查,尤其是对带有危险性、容易发生事故的攀岩、蹦极、漂流、射击等娱乐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省公安厅将组织督查组,对全省17个市公安局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实行群众举报奖励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举报道路交通、消防和治安安全隐患的线索,对举报线索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因疏于检查,检查走过场未能发现问题,或有关整改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沈宫轩本报记者楚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