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9月26日讯 记者黄日飞报道:在今天举行的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抗洪救灾总结表彰大会上,广东省司法厅决定为坪石监狱申报集体一等功一次,为乐昌市司法局等19个单位记集体二等功一次、为何铭清等两名同志申报个人一等功一次,为滕春誉等10名同志记个人一等功一次,为刘锦华等74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一次,为李信佳等5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给廖俊锋等11名同志嘉奖一次。
今年7月14日以来,受“碧利斯”等多个台风影响,广东粤北、粤东、粤西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监狱、劳教所相继遭受特大洪水袭击,其中坪石、武江监狱受灾最为严重。在广东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领导和厅党委指挥下,坪石、武江监狱等安全转移了一万多名犯人、劳教人员,并且实现了无一名警察、职工和犯人、劳教人员伤亡,无一名犯人、劳教人员逃脱,成功实施了广东监狱系统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犯人大转移,确保了大灾之中监所安全稳定。广东省司法厅狠抓监所应急体系建设和警察应急能力建设的工作成效在这次抗洪救灾中得到了充分体现。犯人们在面对自然灾害,面对生命威胁时,相信政府,表现了对监狱警察的信任、服从和配合,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监狱日常改造管理工作的成效。
这次洪灾是广东近年来遭受的最严重的一次洪涝灾害。受灾最严重的坪石监狱,地处深山峡谷地带,是广东条件最艰苦、监管设施较落后的监狱之一。在洪水的突然袭击下,坪石监狱三个监区关押点彻底被毁,监狱的交通、通讯、供水、供电全部中断,省司法厅、省监狱局、劳教局带领监所干警恪尽职守,和犯人同吃住,协同撤离,成功完成了受困犯人大转移。
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在会议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职工为全省的救灾大局和社会稳定作出的重大贡献,强调要认真总结经验,以这次抗洪救灾的精神推动广东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