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卫生院因处理医疗废物不当被卫生局处罚,但拒不执行。无奈之下,卫生局只得请求法院来处理自己的“家务事”。业内人士说,自家人处罚自家人,也动用司法机构,说明行政部门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了。去年9月21日,宿州市卫生局卫生执法人员在对该市埇桥区夹沟镇卫生院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院没有按照规定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也没有设置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对医疗废物没有分类收集,竟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造成安全隐患。 针对以上违法事实,当年11月16日,宿州市卫生局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卫生院给予警告、处以8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然而,宿州市埇桥区夹沟镇卫生院却置自己顶头上司处罚决定于不顾,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出诉讼,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此事拖了大半年时间没有得到处理。无奈之下,今年5月26日,宿州市卫生局向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自己的“家务事”交给了司法机关。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经过认真研究,下达了准予强制执行裁定书,对夹沟镇卫生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案进行强制执行。近日,我省一位卫生行政部门的官员说,此案有一定的示范意义。行政部门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如果遭遇难题,寻求司法机关来解决,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
(陈旭 本报记者 宫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