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之后,国家实行中央与地方三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央政府通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有金融控股公司管理中央企业,省、地级政府通过当地的国资监管机构管理地方国有企业。这项改革在财政上意义是,中央政府通过控制关键性的国有企业,确保了中央财政收入的稳定性。 而地方政府通过管理地方国有企业,也掌握了一部分稳定的财政来源。
但是,无论是中央国有企业还是地方国有企业,都面临着资本经营的问题。有人主张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微观企业靠市场,宏观管理靠政府。也有人主张,资本管理靠政府,资产经营靠市场。还有人主张,国资监管部门既不能对企业实施宏观管理,也不能对企业实施微观管理,而只能通过中介性机构譬如信托公司或者投资公司,对国有企业实施管理。总之一句话,在政企分开的原则基础上,减少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控制作用。
可是,这样的方式能产生好的效果吗?特别是,如果在能源、自然资源领域毫无限制地允许非国有主体进入,那么,国有企业迟早会成为私人企业。我国在一些重要经济领域已经失守,譬如在感光材料生产方面,只有乐凯公司独撑危局。在其他重要领域,譬如汽车生产领域,随着外方持有股份的不断增加,国有企业将逐渐地退出这些重要市场。除非改变管制政策,通过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限制民营企业或者外资进入某些领域,否则,中国的国有企业可能会瓦解。
看来,光放给市场是不行的,解决国企改革问题,需要认真审视其症结所在,作出综合判断。
在改革开放之前,企业资源绝大部分掌握在政府手中,政府拥有绝对支配的权力。政府之所以没有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原因就在于行政管理缺乏效率,缺少外部监督。可是,我们有些人似乎忘掉了这个症结所在,以为只要发展市场经济,就能够从根本上改变国有企业的命运。国有企业改革的大方向是正确的,但由于过于迷信市场经济,导致在有的地方出现了借改革名义搞权钱交易,出现了严重的暗箱操作活动。
事实上,当今跨国公司内部也都使用计划经济手段。跨国公司的决策机构可以根据资本增值情况,随时调拨公司在世界各地的资本。这与我国的国资监管机构很有相似之处。目前,我国国资监管机构一方面以管理者的姿态,对国有企业发号施令;另一方面又以投资者的身份,对企业国有资产实行无偿调拨。这样的管理模式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目前,由于国有企业收益纳入公共预算的相关制度安排还不够完善,财政部门还不能从国有企业收益中提取利润收入,直接用来增加居民的公共产品供给,这个问题亟待解决。通过一定制度安排,公民应当能够通过城市住房、医疗保险、教育等途径,分享到由国有企业利润转化来的公共产品。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才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国企改革
市场经济是中国经济的基本运行机制,但是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我们不能完全依靠市场经济来解决问题。从一定意义上,与其说是计划经济的错误导致了国有企业低效率,不如说是过去行政管理的低效率拖垮了国有企业。没有大刀阔斧的行政体制改革,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国有企业改革。
我们不是礼赞计划经济,而是认为在政府掌握庞大国有资产的情况下,使用计划经济手段能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资产的调拨代替了市场交易。没有了市场交易,不同国有企业之间就不可能通过大量的关联交易来虚增GDP。没有市场交易,当然也不能借着改革的旗号,将国有资产贱卖给个人。没有市场交易,投资者当然不需要支付昂贵的交易费用。如果行政管理部门在进行资产调拨和国有企业的经营过程中,没有履行义务,导致国有资产贬值,那么,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可以依法将行政管理部门官员撤职法办。
国有企业改革与行政体制改革密切关联,行政体制改革决定着国有企业的改革,而不是相反。如果不深化行政体制改革,那么,国有企业改革也很难获得成功。
在政企分开改革大背景下,国有企业经营者得到行政职位奖赏的凤毛麟角。企业家更多的寄希望于通过薪酬制度改革,获取更多的报酬。事实上,很多的国有企业负责人成了最先富裕起来的一批人。如果缺少监管和约束,缺乏抵御外部诱惑能力的国企高管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他们中间确有一些人与行政官员狼狈勾结,转移国有资产;还有的单独行动或者伙同企业内部经营团队成员集体行动,掏空国有企业。
笔者认为,对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应该进行行政化管理。干得好,应当受到行政嘉奖。如果能够为全体国民带来财富,那么,企业的负责人应该得到崇高的政治荣誉。反过来,如果国有企业负责人搞垮了国有企业,或者违法乱纪,内外勾结,损害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利益,那么,应当追究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在我国,《公务员法》和《刑法》把国有企业的负责人比照公务员进行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贪污受贿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简化国企代理层次
改革才能走出困境
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手段,要想发挥其作用,必须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事实上,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不是实现国有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而是更多的体现了投资主体的一元化。通过抓大放小,把少数大型骨干企业集中掌握在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手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断推动资本重组。而在某种情形下,资本重组的结果又直观地体现为国有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的能力降低,有的国有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逐渐变成了跨国公司的企业或者私人企业。
笔者认为,用传统的市场经济理论无法解释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单纯靠市场经济机制也难以解决国有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问题。而通过提高行政管理效率,重新塑造国有企业的组织结构,改变国有企业的经营方式,简化国有企业的代理层次,国有企业改革才能走出历史困境。
经过长达半个世纪的实践,很多人发现了计划经济体制的不足。其实,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一样,都是经济运行机制。市场经济是建立在投资主体多元化基础之上的,而计划经济是建立在投资主体单一基础之上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的投资主体出于利益考虑,会通过市场竞争,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在投资主体相对单一的情况下,模拟市场只会增加交易成本,不会增进交易效率。既然国有资产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管理,无论进行怎样的资产重组,都不能改变投资主体单一的情况。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认真计算所属国有企业之间相互交易所耗费的巨大成本,应当考虑国有企业经营的社会责任。通过模拟市场的方式,增加整个社会的运行成本,并不可取。
“计划”“市场”两种手段都要用
关键是看条件如何匹配
计划经济手段与市场经济手段可以并行不悖。在国有资产相对集中的情况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学会使用计划经济手段,应当主动地向投资者报告国有资产的经营情况。在同一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所辖的不同企业之间,可以进行资本的重组和资产的调拨,但是不一定完全采用市场经济的交易计算方法。现在,有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制造了大量投资陷阱,损害了自身商业信誉,希望监督管理部门严格监督国有企业销售收入计算方式,严格监督通过关联交易虚增利润、骗取巨额奖励和社会荣誉的问题。
简单地比较计划经济模式和市场经济模式的优劣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市场经济存在的基本假定条件在我国国有资产管理领域尚不具备。所有者主体的单一决定了我国在国有资产经营领域不能完全引入市场经济的做法。通过模拟市场改革,可能只虚增国有企业的销售收入,导致部分国有企业负责人获取大量的奖励,而给国有企业的职工和国有企业的最终投资者带来的好处是有限的。
特别重要的是,由于我国国有企业中的盈利大户绝大部分属于资源和能源垄断性企业,这些企业通过低价甚至无偿占有国有资源、提高产品和服务价格,获取了大量利润。这些利润目前还没有直接用在增加公共产品供给方面,反而有一些被用于改善垄断企业职工福利。
如果过于迷信市场经济模式,却不知道市场经济的基本假定条件;完全否定计划经济模式,却不知道计划经济模式存在的合理性。我们改革国有企业,却对与此密切关联僵化的行政管理体制缺乏足够重视。如果行政管理更加高效,国有企业就更有可能走出低效率运转的局面。如果国有企业的职工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翁,那么他们绝对不会无视市场的外部需求,生产没有销路的产品。
需要说明的是,整个国家实行市场经济,是因为投资主体多元。市场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将会鼓励民间投资者寻找一切商机。国有企业在重要资源领域处于垄断地位,是与我国公有制主体地位相适应的。但在这个领域,就不能完全运用市场经济模式;同样,如果非国有主体缺乏投资的原始资本,那么市场经济也不可能兴旺发达。国有企业的利润分配必须向最终投资者——国民倾斜,国有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有所限制。只有这样,中国的市场经济才能够逐步地发展壮大。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论哪一种经济运行模式,都可能有一定的负面作用。决策者应当兴利除弊,减少计划经济模式和市场经济模式可能带来的不计成本的负面效果,在对国有资产进行高度整合的基础上,通过民主决策,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