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9月13日《是正当维权?还是敲诈犯罪?》一文报道了省城市民高某因妻子在商店购物时提包被抢,而用暴力威胁店主勒索钱财一案。本案已经合肥市庐阳区法院一审宣判,高某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两名同伙叶某、李某分别获刑1年和6个月。
办案人员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如在消费时遭受损失,应通过合法手段进行维权,否则害人害己。
(洪莉莉 本报记者 何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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