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顾慧华邵维银)日前,南通通州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一起赡养案件时,被执行人王胜平的妻子不明事理胡搅蛮缠,进而做出跳河欲寻短见的偏激举动,幸亏该院朱爱华等法官反应敏捷,奋力跳水救出了该女子,避免了一起恶性伤亡事件的发生。
7年前,家住通州市三余镇的77岁的蒋兰英老太状告养子王胜平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经法院判定,王胜平每年须付给蒋兰英大米、食油、柴草等生活必需品以及一定数额的生活费和医药费。前几年,王胜平尚能按要求及时给付赡养款物,但近两年,王胜平及家人因与蒋兰英产生口角,心生怨气,不再履行赡养义务。
日前,通州法院专案执行小组驱车来到被执行人王胜平的住处。在法官的一番法律讲解和思想教育后,王胜平表示可以履行义务,但他同时提出了要与蒋兰英解除母子关系的无理要求。执行法官当即驳斥了这个要求,并严厉地告知王胜平不自觉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此时,王胜平的妻子刚好从外地回家。当听说丈夫要拿钱赡养老母时,她死活不肯,并蛮横地告诉丈夫:“你要是给她钱,我就死给你看。”随后,偏激的王妻纵身跳入家门前的一条2米多深的臭河中。由于事发突然,在场人员都被眼前的一幕惊得不知所措。没等众人反应过来,法官朱爱华顾不得脱下衣裤,紧跟着也跳入了水中。朱爱华顾不得呛入口中的脏水,快速游向正在下沉的王妻,伸手抓住她后使劲将她拖到了岸边。在其他执行干警的协助下,王妻最终被安全地救上了岸。爬上岸的朱爱华浑身湿透,挂在腰间的手机也已浸了河水而无法使用。
围观的群众和镇村干部见状深受感动,纷纷称赞执行法官舍已救人的精神。此时,被执行人王胜平愧疚难当,主动拿出了赡养款物履行了全部义务。执行法官奋不顾身,跳水勇救被执行人亲属的壮举不仅赢得了被执行人的敬重,促使案件顺利执结,还赢来了基层干部和当地群众的一片赞誉,树立了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