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永利 实习生 任慧娟马浩榕)9月26日上午,西安市公安未央分局草滩派出所对辖区各单位进行节前安全大检查时,在陕西东方阳光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院内发现一辆银灰色“尼桑”小轿车前后无牌照,却在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角贴着一张已被公安机关于一年前就作废了的陕O79207白色纸制牌照。 民警经与省公安厅联系后发现,该牌照是警用车辆的临时牌照,该车涉嫌假冒警车,但当民警要求车主出示相关手续时,遭到了对方的阻挠和拒绝。
昨天上午,草滩派出所民警张军、闫建涛对辖区内各单位进行节前安全大检查,当检查到陕西东方阳光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时,发现其院内停放的一辆银灰色“尼桑”V6型小轿车前后无牌照,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角贴着一张号码为“陕O79207”的白色纸制牌照。民警张军向该公司负责人了解该车情况时,对方说是他们一个在福建的合作伙伴抵账抵押过来的。当问其为何不挂牌照而又使用陕O79207纸制牌照时,对方说这是临时牌照,不是警用牌照,且拒绝向民警出示该车的相关手续。
民警现场用手机与省公安厅联系后确认,该车使用的“陕O79207”白色纸制牌照系陕西警用车辆的临时牌照,且这种白色纸制临时牌照已于一年前作废。随后,民警以该车涉嫌假冒警用车辆准备实施查扣时,遭到对方阻挠。
民警张军在执法受阻的情况下,向西安市公安未央分局警务督察大队汇报了情况。12时08分,公安未央分局两名警务督察人员赶到现场向该公司负责人了解完情况,并要求对方出具了相关手续后,其中一名督察对记者说:“该车使用的是临时牌照,没有悬挂地方牌照是由于过户手续没有办完,怀疑其是警用车牌,是派出所民警没有经验。”12时25分,两名警务督察未向派出所民警打招呼便匆匆离去。
对此,民警张军说,明明涉嫌违法假冒警用车辆,怎么说正常就正常了呢?他们身在基层,发现问题只能向上级汇报,这件事的最终处理权在公安未央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