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镇政府的干部办公时间外出,都要在门口“告知牌”上写下自己的外出事由、返回时间和联系电话,如果不写,年终将受不同程度的处罚。该镇最远的村子距镇政府20多公里,老百姓来镇里办事还要在通州城里换一次车,很不方便。 以前,因为有的科室工作人员外出办事,老百姓吃了“闭门羹”后不知该不该等、要等多久,甚至为了盖个章、问个事得跑两三趟镇政府。“去向告知制度”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这一便民制度让我想起部队少数机关的作风。有的机关规定,每周的哪几天是办理基层事务、接待基层官兵的日子。不知情的基层官兵在其他时间去了,机关干部就打发他们说:“改天再来吧。”有些基层官兵大老远来机关办事,没想到“铁将军”把门,搞不清要找的机关干部上哪去了、什么时间能回来。这样,原本几十分钟可以办完的事,却让基层官兵空等或来回奔波。
有些同志会说,机关的工作千头万绪,要办的事情很多,为了不影响办理大事、要事,所以才规定专门时间,集中为基层服务。这种说法并不能让人信服。对上的事是大事,对下的事也是大事。机关的规章制度是适应基层的需要而设立的,如果不能满足这种需求,那么就是不科学、不合理、不完善的,应该修改甚至废除。
机关的举手之劳,可以带给基层极大的方便。像“去向告知”这类方便基层官兵的事做起来很难吗?应该说不难,关键是看你有没有想到、愿不愿去做。为何有的机关想不到呢?主要是缺少换位思考,对基层的疾苦体验太少,对基层的难处体会不深,“站着说话不腰疼”。为何有的干部不愿做呢?恐怕是指导思想不端正,自身的位置没摆正,把机关、基层之间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搞颠倒了。
机关如何提高服务基层的质量和效率?我认为,最根本的是要对基层官兵有感情,对工作有激情。要带着这种感情和激情想问题、做事情,在制定规章制度、作出重大决策时,充分体现基层意愿,维护官兵利益,诚心诚意地为官兵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要坚决克服官气、暮气、惰气,对基层的事情,能办的要随到随办,不能办的说明原因,绝不能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故意刁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