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9月26日讯(记者邱大军)副省长林方略今天上午向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报告关于《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时表示,我省将于年底前建立21个主要饮用水源保护区。全省跨市县流域的江河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也将于年底前完成。
据了解,目前,海口市龙塘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已经省政府批准。其他17个市县的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也已经完成方案,其中15个市县已落实了经费。
2005年7月1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我省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和江河水源保护的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
针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对全省主要江河、水库的水污染进行统筹规划。一是加快了全省跨市县流域的江河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二是认真抓好江河水污染防治立法工作。目前,《南渡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已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万泉河水污染防治的立法也已在调研起草中。三是加快了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四是开展了全省三大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五是积极推进全省城镇垃圾和污水处理场(厂)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