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湖南郴州市委副书记曾锦春被有关部门带走,接受调查。此时,距离曾锦春退休年龄只有一个多月。曾锦春在郴州有“曾矿长”和“曾大人”之称,被老百姓称做“郴州第一贪”。
曾锦春曾担任郴州市国土局局长,此间他结识了一大批当地矿主。 据郴州某局一位副局长介绍,在当时,曾锦春每审批一家矿井开采,都有一个“奇怪”的要求,就是必须与该矿的矿主见面,“这些人没过多久就都跟他成了朋友”。自2002年开始,曾锦春频繁以“批条子”和“发牌子”的方式,参与矿产利益的控制与掠夺。
在郴州,老百姓有一种普遍说法是,只要给曾送钱,就能拿到他的批条,没有办不成的事。在曾锦春“落马”之前,在曾的老家,甚至出现了一些自称是曾锦春亲戚的人专做疏通关系代办煤矿开采证的“生意”。
与“批条子”相呼应,曾锦春牟利的另一个手法便是“发牌子”。在郴州,许多民营企业都有一块“重点保护单位”的牌匾。凡是挂上这样牌子的企业,每年须交纳40万元。
随着郴州矿山事故频繁,加上国家对矿山监管的不断加强,郴州矿山的问题不断暴露出来,“曾矿长”也由此浮出水面。
据第一财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