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行用户要求打印话费清单
知情权获法院支持
法制网广州9月26日电 记者游春亮通讯员林劲标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今天对一起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对原告杨某打印话费清单的要求予以支持,但驳回其要求被告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分公司出具代收信息费收费清单凭证单据和书面赔礼道歉的要求。
原告杨某系神州行手机用户,今年6月9日原告发现扣费异常,原告认为是被告无故收取其梦网信息费,并就移动梦网短信业务的定制问题多次向被告投诉,并要求被告打印提供两个手机号码的话费清单和信息费收费收据。但被告多次以神州行不提供此服务为由拒绝提供打印服务,交涉无果,原告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形成电信服务合同关系,原告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被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交费和查询提供方便。原告要求被告提供话费清单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依法应予支持。法院同时认为,原告使用的神州行属于非实名制智能卡,所付价款为预先支付服务费用,即原告在每次购买充值卡时,被告就已开具相应的发票等凭证。现原告要求被告就代收信息费部分费用另行出具收费凭证,意味着要求被告就同一款项开具两次发票,显属不当,依法不予支持。(责任编辑:王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