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要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赋予了新的内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给宗教工作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和有利条件。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宗教问题在我国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从国际和国内的经验看,如果不做好宗教工作,没有宗教领域的团结稳定,就没有全社会的团结稳定;没有信教与不信教群众的和谐相处,就会影响全社会的和谐相处。宗教问题涉及大量群众,妥善处理好宗教问题,切实维护信仰宗教的群众和不信仰宗教的群众和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之间的和睦、和谐,把全体信教群众的意志和力量引导到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上来,这应该成为我们的一项常抓不懈的基础性工作,事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
我们要认真领会党和国家关于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深刻认识新世纪、新阶段宗教问题的特点和规律,正确认识宗教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开创宗教工作的新局面,让宗教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榆林是一个多宗教地区,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五大宗教俱全,信教群众有18万多人。他们是人民群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
首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持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宗教事务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确保宗教领域的稳定和谐。必须坚决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分裂破坏活动,切实做到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宗教和睦稳定的法治环境。同时,要重视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团结、教育和引导工作,使他们在政治上与党和政府保持一致,自觉主动地在维护社会稳定,增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作用。
其次,正确协调处理宗教事务方面的各种关系和矛盾,努力克服不和谐的消极因素。宗教问题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有着密切而广泛的联系,不可避免地会有矛盾和问题,需要我们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在多数情况下,这些矛盾大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是人们在共同目标、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矛盾,可以用和风细雨的办法加以协调和处理。极个别虽属于敌我矛盾情况,也往往与人民内部矛盾交织在一起,要认真区分,尽可能立足于团结教育绝大多数,积极稳妥地处理宗教方面出现的问题与矛盾,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宗教工作是完全可以有所作为的。当前,我们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积极支持宗教界开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活动。发掘各宗教在维护社会和谐方面的丰富资源,为构建和谐社会,特别是在促进社会诚信友爱、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鼓励宗教界弘扬爱国爱教、崇尚和谐、维护和平的优良传统,为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服务;支持宗教界发扬关心自然、热爱自然的优良传统,为维护生态,保护自然,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整理和挖掘宗教教规、教义中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的伦理道德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其次,加大帮助宗教团体开展宗教旅游宣传的工作力度。榆林是全省宗教工作的重点市之一,各类宗教活动场所106处。许多宗教庙宇,在当地和周边城市很有名气和影响力,是信教群众和一些老百姓的精神寄托,也是很好的旅游资源。开发和利用这些资源,既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也有利于丰富和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水平,满足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还有利于提高宗教名山、宫观的知名度。佳县白云山是西北第一道教名山,保存有西北最大的明、清古建筑群。今年9月,佳县白云山将首次举办以“和谐与发展”为主题的“白云山论道”系列宗教旅游活动,榆林市在人力、财力上给予积极支持,关心扶持“白云山”的发展。这项活动将以“论道”为学术背景,以对地域道教文化的开发与保护为内容,通过“百姓说道”、“学者论道”、“道长讲道”、“商家悟道”,展示百姓所说之“道”、学者所论之“道”、商家所悟之“道”,释解道教教义与构建和谐社会、“道”的精神弘扬与可持续发展等,彰显道教文化的内涵与外延,提升白云山的知名度,打造宗教旅游名山,把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总之,只要我们善加引导,做好工作,宗教工作就一定会在构建和谐榆林的进程中大有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