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9月27日讯
(见习记者任林林特约记者黄叶华)海口市中院昨天上午依法对李坤明、董洪建、谢其俊、王旗意、李道渊、谢才武、伍鼎波等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并判处死刑,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上述一批罪犯于昨天上午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现年24岁的李坤明是江西武宁县人,经审理查明,2004年1月至3月期间,李坤明伙同他人,在海口市海垦路等地,五次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三人轻伤;在海口市海垦路等地,劫取他人现金1020元、游戏机电子板十三块、手机一部、小灵通一部、摩托车一辆。
山东郓城人董洪建曾被称作“董大”。经审理查明,2003年11月至12月间,董洪建与帅水林、肖斌、王昌日、杨青、黄志广、王亚亮(均已判刑)等人分别结伙,多次在海口市西沙路等路段,持刀抢劫载客摩托车司机。董洪建参与抢劫七次,在抢劫过程中致伤二人。2003年12月27日中午,董洪建为帮助李海(另案处理)霸占制作假证件的市场,纠集吴洪新、何仁、杨青、王志明、高平(均已判刑)携刀在海秀路南大桥将张诗圣砍成重伤。
原籍儋州的谢其俊是昨天被执行的死刑犯中最年轻的一个,年仅22岁。他与同样年轻、只有24岁的澄迈人王旗意是因为抢劫、强奸罪被判死刑的。经审理查明,2004年5月至7月,谢其俊、王旗意与王真安、黎学文、杨跃文(均已判刑)等人分别结伙,先后在海口市、澄迈以及儋州等地实施抢劫犯罪活动。其中,谢其俊参与抢劫十三次,在抢劫过程中二次轮奸被害人;罪犯王旗意参与抢劫九次,且在抢劫过程中二次轮奸被害人。谢其俊与王旗意以及同时被执行枪决的李道渊今天穿的是一模一样的新衣服,这是看到罪犯原先衣服旧了,管押干警出资买的。
因故意杀人、抢劫、盗窃被判死刑的李道渊、谢才武、伍鼎波都是海口市人,经审理查明,2004年2月25日晚上23时许,伍鼎波、李道渊、谢才武窜至海口市长流1号公路与滨海西路交叉路口,将停靠在路边琼A66122福美来轿车内的林火旺、杨慧及该车劫持至长流镇美南村附近的小路,劫取林人民币2800元、手机、金戒指及汽车等物,后将林、杨二人勒死并焚尸灭迹。2005年5月1日晚23时许,伍鼎波、李道渊、谢才武又冒充警察,在海口市西环路将一辆东风标致307型轿车拦截后对二车主实施抢劫。2004年1月25日、1月31日晚,伍鼎波三人又先后在海口市南海大道与海南海药工业园路口、澄迈县老城镇潭池村抢劫。2003年6月、2004年9月25日,罪犯伍鼎波、李道渊、谢才武先后在海口市比利华山庄工地、儋州市科技路项目工地盗窃摩托车一辆、保险柜一个。(来源:海口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