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公开处罚决定未果 某村民状告省国土厅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
实习生刘小娟)武汉市洪山区余家头村因非法转让集体土地曾遭省国土资源厅处罚,村民范建明为了解处罚情况,将省国土厅告上法庭要求公开信息。 前日,武昌区法院一审驳回了他的起诉。
2003年,余家头村非法转让集体土地4.4万余平方米(约66.18亩)给开发商。同年5月,省国土厅接举报后下达了《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
今年3月,该村村民范建明才得知处罚一事,他想知道处罚结果,遂向国土厅提出公开处罚决定。次月,该厅回复:已处罚款44万余元,罚金已缴纳,本案已结。
范建民仍不明白:处罚的对象到底是村领导还是村集体?开发商有没有受到处罚?他将这些疑问再次向省国土厅提出,希望能公开处罚决定,但没有结果。他遂将该厅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省国土厅应当按照规定公开政府信息,但省国土厅未公开相关信息与范建民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范建民无诉讼主体资格,遂驳回其起诉。
范建明说,处罚村领导和村集体不同,若处罚村集体,全体村民得为罚金“买单”,这一处罚就与他有关。另外,按法律规定,非法转让土地情节严重者还将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他有必要了解处罚细节。
范建明不服一审判决,已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韩美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