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纽约州地方法院之怪现状
法院设在地下室 法官竟是司机或裁缝———
美国是一个法律条文浩如烟海、法律机制比较健全的国家,但实际上它的法律体系并不像世人想象的那么完备和运转有效。美国《纽约时报》记者在经过一年的调查后发现,美国纽约州基层法院存在着诸如法官竟是卡车司机或裁缝、法院设在地下室、冤案累累等种种怪现状。
■践踏法律滥用权力
或许从下面这些案例里,我们能对纽约州地方法院的现状有更深入的认识。纽约马隆镇的一名妇女受到了丈夫的虐待,于是妇女跑到法院寻求保护。没想到那名仅有中学文凭、曾做过州骑兵的法官大人不但拒绝了这名妇女的要求,甚至还对法院职员说“每个女人都需要时不时地好好教训一下”。
在纽约州的丹尼莫拉镇,电话修理工出身的法官巴克利竟然成了“地头蛇”,许多居民都受到过威胁。由于在遛狗问题上不合,巴克利竟然威胁要把邻居的狗杀死后再把邻居送进监狱。
此外,还有法院在路边私设车速监控装置,被抓着的司机不论超速多少,也不管带着多少钱,总之身上能拿出的现金一律全要交出来。还有法官利用职权之便,对一名智障女子进行性侵犯。
■地方法院怪状种种
在纽约州,上千所乡镇法院中的法律运作现在保持着奇怪的方式:
怪现状一:许多法庭实际上已经不能被称作法庭,多数设在空间狭小的办公室或是地下室,有时连法官的长凳和陪审团的座位都没有。开庭后,有的甚至连法庭记录都没有。
怪现状二:法官专业素质极低,有将近四分之三的法官不是律师出身,多数都是卡车司机、裁缝或其他体力劳动者,其中许多人甚至没上过中学,有的连小学都没毕业。这些人对于基本法律精神的掌握,可以说是少得令人担忧。
怪现状三:但是最严重的问题还不是这些,一些法庭里甚至发生法官滥用职权的事情,被告在没有认罪甚至没有经过审判就被送进了监狱,还有些人没有经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就被从家里带到了法庭上。按照法律,这些被告本可以有一名律师为他们辩护,但实际上这些人的法定权利都被剥夺了,甚至还有些人因为付不起律师费而被判刑。
■多种原因造就“司法黑暗”
以上种种怪现状,《纽约时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原因之一是财政来源,虽然这些地方法院都隶属于美国的法律体系,但其财政来源却依靠各乡镇,因此经常处于无人监管的情况。就像纽约州法庭管理办公室的负责人所说的,“我们几乎没有财政控制权,因此也就没有行政管理权”。
怪状原因之二是司法传统。由于在英殖民地时期这些地方都比较缺乏律师,因此就形成了靠不规范的地方法官维持司法体系的传统。
怪状原因之三是人员素质。调查认为,在纽约州,有75%的基层法官都不是律师出身,他们的司法知识仅仅来自纽约州提供的6天训练。训练题目都是简单之极的对错判断。
调查认为,种种原因造成了美国出现“黑暗中的司法”,要解决起来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来源: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