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深圳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去年下半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责任风暴”、“治庸计划”。在此大背景下,同时也为了保证治污保洁工程的顺利实施,实现既定工作目标,持续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去年7月份,深圳市政府正式出台了《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考核试行办法》,建立考核督办机制,治污保洁工程也就成了深圳市“责任风暴”的第一考。
深圳市治污保洁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该考核办法遵循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了考核的方式、程序、评分以及结果的运用。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和不达标三个档次,重大工程项目有一项未完成的单位,不得评为优秀;未完成国家、省政府下达任务的单位,考核结果为不达标,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考核结果为不达标;市政府每年年初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各责任单位考核结果。
此外,该考核办法还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和责任追究做了明确规定:责任单位年度考核成绩为不达标的,由市治污保洁工程领导小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主要负责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责成其写出书面检讨或通过媒体向社会道歉;连续三年考核成绩为不达标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据介绍,去年深圳市全面实施治污保洁工程的第一年,根据考核试行办法,深圳市政府对23个责任单位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显示,2005年度市治污保洁工程总共185项任务中,基本完成的为132项,完成率为71.35%,罗湖区政府、市规划局、农林渔业局、城管局、发展改革局考核优秀,考核结果在今年初全市大会上进行了通报。(记者冯杰通讯员 钟穗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