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铁路法院严惩11个“铁路耗子”
法制网抚宁(河北)9月26日电 记者武建中通讯员范世林今天上午,河北省抚宁县深河镇镇政府前广场上,大同铁路运输法院在案发地召开“严厉打击盗窃铁路运输物资犯罪宣判大会”,以盗窃罪从重依法判处被告人赵立峰、赵秀江、张国华等11名盗窃铁路运输物资、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案犯两至十年有期徒刑。
大秦铁路是我国晋、蒙、陕西北部煤炭外运的主要通道,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可是,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拆盗铁路设施、设备,严重地危害了铁路运输安全,扰乱了正常的行车运输秩序。对此,太原铁路局在全局铁路沿线开展了“打击铁路货盗,维护安全畅通”的专项斗争,并将审判工作延伸到社会前沿,召开宣判大会。大同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立峰等11人于2005年6月至11月间,在大秦铁路沿线先后盗窃作案21起,窃得停留列车上的煤炭总计131.6吨,总价值50157.80元。法院在宣判此案后,还向现场一万多旁听群众散发《法官忠告》5000余份。当地一位中年农民会后对记者说:“我们开始不过是在路基上捡掉下来的东西,后来也扒,虽然也知道不对,但却不知道是犯罪。公判大会使我们懂得了盗窃铁路运输物资的危害性。”(责任编辑:王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