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呼和浩特9月27日电 记者岳富荣报道:内蒙古自治区认真吸取新丰电厂项目违规建设并发生重大施工事故的教训,全面整顿违规电站项目,并从产业政策、审批程序、土地、环保、安全及信贷等六个方面对今年以来新开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清理,严格市场准入,优化投资结构,使投资增长更加理性。
8月1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对内蒙古新丰电厂项目违规建设和发生重大施工事故作出了严肃处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深入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认真接受、坚决落实国务院处理决定,剖析原因,吸取教训,并要求全区干部群众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上来,进一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促进内蒙古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按照国务院和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及时叫停了所有违规电站,并要求项目单位从建设用地、用水、环保及节能降耗等国家产业政策方面进行逐项整顿。同时,按照国务院电力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实行“厂网分开”,成立了“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公司”,接管原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新丰电厂等电站项目。受国务院和监察部处理的有关人员也均按要求接受了处理。项目单位均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停工计划,确保善后工作有序进行。9月初,自治区政府组织发改委、国土资源厅、经济委员会、环保局、水利厅等部门组成专门检查组,逐一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内蒙古以电站项目整顿为契机,对今年上半年新开工的亿元以上项目、重点行业3000万元以上项目、年产3万吨以上煤矿项目逐一进行清理。目前,清理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最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先后召开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主席办公会议,自治区政府主席杨晶反复强调,要严格市场准入,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调整投资结构,推动投资增长更加理性。要认真落实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出台的部分行业最低规模标准,坚决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对不符合国家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环保、能耗等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要坚决进行清理,停止建设;对已经批复但长期没有动工的项目要明确宽限期,对宽限期内仍不能动工的项目要全部注销,并收回批准文件和已划出去的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