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航班昨起放宽规定
旅客可随身携带少量液态物品出行
本报讯 (记者 郭静)
经过40多天的严格安检,昨天赴美航班规定稍稍放宽,旅客可随身携带少量液态物品出行。其中率先被“放行”的是婴儿食品和药品,其他液体等仍属于禁止随身携带范围内。
放宽后的新规定要求: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液体、胶状物和喷雾剂,除非此类物品装在一个容积不超过1升的透明塑料袋内,并且每个容器的容积不超过90毫升。塑料袋内物品必须均匀自然码放,塑料袋能够完全密封,在旅客通过安检时从手提行李中拿出单独通过检查。
同时,有三类物品如果不能放在透明塑料袋内或超过90毫升,旅客也可以随身携带,但在通过安检时必须作出申报,这三类物品是:婴儿食品/奶制品(须有婴儿或儿童旅行);药品(液体、胶状物或喷雾剂);糖尿病和其他疾病患者所需的液态、胶状品。
首都机场安检表示,如果旅客在登机时随身或在手提行李中含有液体、胶状物或喷雾剂,仍可能需要接受第二次检查。另外特别提醒的是,如果旅客在通过安检后购买饮料,只能在登机前喝完,不能带上飞机。 |